富民:“四个聚焦”做实“一肩挑”监督工作

来源于:富民县

发布时间:2023-05-31 17:52:12

编辑:富民—王焱

2022年,富民县被列为全省加强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监督试点单位后,富民县纪委监委积极探索实践,聚焦“人、权、资、事”4个重点,采取“全面+重点”的方式,对7个镇(街道)重点试点形成的具有富民原创性、辨识度的经验做法进行全县实证,推动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工作的全面提升、整体提质,全县政治生态源头治理减存量、遏增量取得明显成效,从严从实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突出选育管用聚焦“人”

把好选人入口关,正本清“源”。严格党风廉政意见审核和村(居)民委员会候选人任职资格联审,指导各村(社区)开展“两委”成员缺额补选工作,完成144名村干部任职资格联审;按照“一人一档一码”建设村(社区)干部信息管理系统和廉政档案系统,运用廉政档案开展日常监督信息查询16次,推动监督触角向基层延伸。

精准育人培训,岗位练“兵”。联动组织、民政等部门对村组干部开展专题培训和学历提升810人(次),向新任村(社区)干部发送党规党纪“伴手礼”230套;探索通过网络直播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全县75个村(社区)干部集中收看追缴涉案款项现场清退情况。

提升管人规范,扣好风纪“扣”。加强日常监督,探索多元主体共同参与村联席会议,推动“四议两公开”民主环节前置。如款庄镇探索实践明确民情恳谈会、民主议事会、院坝协商会规则,根据个人私事、邻里小事、村情大事“三事分流”确定议事方式。

加强过程监督,探索建立适岗研判机制和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严格村干部述职述廉、考评评议和定期分析研判,如散旦镇探索实践“承诺—践诺—晒诺—评诺”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对6个村村级组织运行、村干部适岗情况分析研判。

加强动态监督,每季度对涉村干部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分析研判,提出重点巡察单位、专项监督问题、经济责任审计建议,发出廉情预警,如永定街道推行廉情预警“三色”管理,制定《永定街道开展廉情预警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成立由党委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永定街道村级“廉情预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为廉情信息员,部署推动和监督检查“廉情预警”工作。

突出规范公开聚焦“权”

建立小微权力清单规范权力运行。严格“小微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将村级组织权力事项细化为11类“34+N”个,形成公共权力清单,“一事项一流程一图表”公开监督流程;结合村级公共服务和政务服务代办事项规范、依法自治清单,建立小微权力运行动态管理调整机制;推动“一村一策”细化“大岗位”职责分工、“一人一单”建立岗位权力清单、风险清单。如大营街道根据工作任务轻重,将22个村(社区)岗位分为A、B、C三类,推行“AB角”制度。

搭建小微权力“码”上监督平台,力促村级信息公开。搭建村级小微权力“码”上公开监督平台,按镇(街道)、村(社区)设置“三务”公开、权力清单、问题清单、“一卡通”公开专栏,制定公开事项目录,推动“四议两公开”事项应公开尽公开,防止信息不对称致信访举报。

突出“同题共答”聚焦“资”

以村集体“三资”提级监督为契机,探索建立职能部门职能监管先行、纪委监委专责监督跟进、镇(街道)主体责任联动的监督工作机制,明确各类主体监督职责,实现同频监督查问题、专项监督挖问题、村级监督报问题、执纪执法治问题。

依托农村集体“三资”网络信息管理平台,探索“三资”事前、事中、事后清单式监督。如赤鹫镇将“三资”监督事项细化成28项94条,督促部分村将闲置集体土地、废旧厂房等折算为276万元资产登记入账。全面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规范村级财务联审联签,全面清查集体资产,收集742个集体经济组织信息,清查不规范合同26份。

强化“三资”审计监督,提升群众信任度。落实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审计监督贯通协同要求,采取审计项目“1+N”模式,将农村“三资”监督工作融入日常审计,规范和加强村集体经济组织内审稽核工作,及时将审计情况向党委和村组反馈,督促整改到位。如款庄镇将年收入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党组织领办合作社、由企业赞助生产发展资金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年度内审稽核重点,对发现8个以上问题的实行“一季一审”,完成4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内审、发现问题15个,均已整改到位。

突出重点关键聚焦“事”

建立督查监督协作联动机制,结合监督权力清单、监督任务派单、监督需求点单、监督问题账单、监督通报晒单“五单工作法”,推动重点任务交办督办和季度监督任务派单有效衔接,以“固定+重点”“规定+自选”逐级派发、制定监督任务清单,督促任务落实,强化工作规范,推动县、乡、村三级贯通、一体监督。

2022年派发重点监督任务清单25项,发现并推动解决问题529个。强化小额工程环节监督,制定农村小额工程项目“环节监督”工作办法,重点对立项审批、项目发包、建设实施、验收结算环节进行闭环监督,厘清镇(街道)党(工)委监督主体责任、人民政府(办事处)行政监督责任、纪(工)委监督专责、村务监督委员会村(居)务监督职责,推动从结果查处向全程监督转变,截至目前,对53个农村小额工程项目进行环节监督,发现问题26个。

梳理群众举报,围绕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聚焦群众烦心事,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的方式深入农户家中开展实地走访,通过实地走访点对点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形成监督闭环。(曹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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