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云南省花卉示范园区工作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于: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3-05-25 10:11:00

编辑:赵艳芳

根据省委、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7月29日至8月27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云南省花卉示范园区党工委开展了巡察。2022年10月12日,市委巡察组向云南省花卉示范园区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 关于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一是严格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相关规定,集中整改期间,组织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5次,2022年累计8次。严格落实党工委“第一议题”制度,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4次,以实际行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完成云南省花卉示范园区绿色食品产业园一期二期707.40亩、三期221.77亩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调整。污水处理厂、自来水厂项目纳入绿色食品产业园二期建设,推进项目前期工作。三是建立健全产业联动统计机制,1—11月园区鲜切花产量约2.12亿支,各类高中档盆花产量1063万盆。推进农业展区+国际花卉及绿色食品产业链招商,签约云南(嵩明)高原特色农副产品智慧冷链产业园等产业空白项目,储备花卉蔬菜集约化育苗等重点在谈项目,预计总投资约56.2亿元。四是加大“僵尸企业”清理力度,腾挪发展空间384.44亩。聚焦产业链精准招商,推进绿色食品产业园建设。

(二)切实发挥好园区党工委的领导作用

一是按照干管权限,配好园区党工委书记。印发实施党工委议事规则、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规范议事决策。二是调整完善园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注册和入驻园区企业和科研机构全部纳入联系服务。三是加强班子理论武装,细化年度目标考核体系,优化星级月评机制,纳入干部职工年度绩效考核运用。深入推进“对标排头兵·勇做赶超者”大讨论大竞赛活动,2022年综合排名第7名。

(三)找准发展定位,聚焦主责主业

一是完成云南省农业科技园区评估答辩,成功申报云南省外贸转型升级基地(花卉)。2022年签约重点项目3个,总投资29.2亿元。二是推进绿色食品产业园土地供应,SMNY2019-4号地块已完成土地出让。绿色食品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专债项目通过评审入库。国道213改线已部分通车。开展政策业务能力提升专题培训7次。

(四)积极落实“三新一高”要求

一是拟定《关于加快云南省花卉示范园区优化提升攻坚百亿级产业园区的意见》。二是加快推进智慧园区项目数据采集和交易系统上线进度。三是2022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个、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2个、云南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3个,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龙头企业、市级龙头企业认定各1个。申报国家政策性中长期贷款,协助申报乡村振兴科技专项项目1个。

(五)深化机制体制改革

探索建立县级职能部门参与园区管理、镇园融合发展、园区开发建设模式等机制。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大力支持园区项目建设。绿色食品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争取列入“一江八河”EOD项目,多渠道解决融资难题。

(六)落实好稳增长措施

一是SMNY2022-22号地块供地方案已经县储委会审议。对接云南省林木工作总站按预定时限细化项目建设计划并开展前期工作。云南滇中数字化现代农业示范项目完成用地报批。二是强化要素保障,嵩明北与213国道连接线纳入小功高速改扩建项目,预计2025年完工。自来水厂及污水处理厂纳入绿色食品产业园二期建设。已经协调供电部门规划从110kV阿里塘变电站新建10kV农业园区Ⅰ回、Ⅱ回至花卉园区,预计2023年底部分投入使用。

(七)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一是拟供应地块完成供地后可回笼部分土地成本。向3家欠缴地租企业发出律师函催缴。污水处理厂项目申报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污染治理方向),农副产品智慧冷链产业园项目列入昆明市推进中老铁路沿线开发三年行动计划。二是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晨农农博园用地182亩纳入绿色食品产业园三期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列为重点招商计划。三是建立完善土地流转台账,制定实施《云南省花卉示范园区管理委员会农用地流转管理办法(试行)》,规范土地流转。四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已诉欠缴地租案。

二、 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一是党工委“一把手”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集中整改期间,班子其他成员开展党内谈话15人次。职工会议通报剖析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形成常态,开展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专题警示教育。

二是严格按照《嵩明县纪委监察委派驻纪检组对驻在部门“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向派驻纪检组报备“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情况。三是督促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细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措施,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位居合格等次前列。

(二)抓实抓好监督责任

一是集中整改以来,召开党工委会议均邀请派驻纪检组列席,接受监督。二是与项目编制单位签订协议,解除“农村综合改革试点试验项目子方案编制服务”合同。三是依法依规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做好自检自查,确保绩效评价真实有效。

(三)及时消除廉政风险隐患

一是完善管委会各部门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制定实施《云南省花卉示范园区管理委员会采购第三方服务实施细则》,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二是原嵩明县15万吨农产品加工气调库项目SMNY2023-2-D1、SMNY2023-2-D2号地块已完成土地出让。代缴款项已书面函告交回。三是集中整改期间,园区未涉及征地事务,今后将严格按照标准拨付土地征迁工作经费。四是对云南省林木工作总站1500万元专项经费实行专账专项管理,专项用于项目土地征转。五是召开嵩明现代农业环保有限公司股东会,分析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新苏润土公司投资1000余万元技改项目已完工,产能增加至1200吨/天。

(四)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严格落实《中共嵩明县委办公室 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的通知》,执行公务接待审批制、公务接待用餐标准、公务接待清单制。

(五)强化作风革命效能建设

一是加快推进福麻项目建设,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8148万元。二是优化领导干部挂钩服务企业工作机制,开展领导干部挂钩服务企业“活动月”和“民情恳谈日”活动。

三、 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

一是集中整改期间,交流轮岗副科级干部1名,提拔使用副科级干部1名。县委正在统筹配齐空缺的党工委委员。二是废止《云南省花卉示范园区管委会民主生活会制度》,从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始立行立改,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开展。

(二)加强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2022年管委会聘用事业人员2人,1人为农业系列。报送了2023年补充人员计划。2022年科级及以下干部参加专题培训班10余人次,多维度、多层次提升干部专业能力。二是优化管委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完成专业技术岗位十级晋升九级2人,十一级晋升十级1人,鼓励教育系列转农业系列职称申报,有序化解职称晋升难题。三是完成年度第一轮企业人才需求调研,制定实施《云南省花卉示范园区人才建设工作方案(2023—2025年)》。

(三)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一是2022年储备入党积极分子9名,其中非公企业8名;发展党员3名,党员转正3名。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二是按照自上而下逐级开展的原则,2023年2月底已完成园区2022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

四、 关于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坚持把党建工作融入到抓主责主业谋发展中来,集中整改期间,党工委会议研究党建工作议题10项,解决支部换届、发展党员、党员教育培训等重点事项。二是调整完善园区党建工作指导员名录,提升党员领导干部党支部工作联系点机制作用,推动“两个覆盖”。三是集中整改期间,制定《云南省花卉示范园区管理委员会采购第三方服务实施细则》,并严格按程序采购第三方服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871—67981750(传真);

联系地址:昆明市嵩明县小街镇本纳克村(云南省花卉示范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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