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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全流程“闭环管理”促纪检监察建议“带电”生威

来源于:石林县

发布时间:2023-05-17 17:20:17

编辑:石林—黄俊

“针对县监委提出的监察建议,我单位召开办公会对存在问题进行了通报,对反映的项目建设执行‘三重一大’不严格等问题,查找漏洞、强化管理。同时通过职工会、培训会等方式,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工作技能,依法依规推进有关项目建设。”近日,石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县监委报告了监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县监委将适时抽查核实,对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推动监察建议高质量落地。

为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建议规范性、精准性、实效性,有效推动问题整改、形成长效,今年石林县纪委监委制发了《规范运用纪检监察建议工作指引(试行)》,对制发主体、适用情形、建议内容、制发程序、宣布送达和整改要求等内容做出详细规定,建立“发现问题、提出建议、签发送达、整改监督、了结反馈”的全流程闭环链条,有效运用三个建议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

“为更好发挥纪检监察建议在履行监督职责中的纠偏功能,《指引》明确了起草、审核、送达、监督评估等各环节,使纪检监察建议真正成为标本兼治的‘良方’。”石林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制发纪检监察建议须经前置审查。各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拟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中发现且具有一定代表性、全局性的突出问题制发纪检监察建议,需写明提出原因、具体问题、依据及整改要求,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依次报案管室、案审室和党风室审查,力求指出的问题客观实际、具体准确、权责清晰,提出的建议依法依规、有的放矢、务实管用,为打好以案促改组合拳提供精准靶向。

纪检监察建议发出后,将同步抄送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整改情况纳入日常监督。为避免整改“挂空挡”“走过场”“打折扣”,被建议党组织(单位)收到建议2个月内书面报告整改落实情况,纪检监察机关通过电话提醒、监督检查、抽查核实等方式对整改落实情况跟踪督办。结合日常监督和实地检查情况,按照组织领导、整改落实和成效巩固三个维度对整改质量进行评估。整改落实情况纳入被建议对象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报告、巡察和监督检查内容,作为评价被建议单位政治生态的重要参考。

“今年以来,我们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案件暴露的漏洞和短板,共向10个党组织发送纪检监察建议12份,提出整改建议28条,推动建立和完善制度47项,发挥了查处一个案件、完善一套制度、解决一类问题的综合效应。”石林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槐庆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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