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三步骤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
来源于:嵩明县
发布时间:2023-05-17 17:02:15
编辑:嵩明—王瑞华
“某某同志目前尚在影响期,影响期内不得提拔或重用。某某同志有问题线索正在办理,根据核查情况,建议暂缓使用,待问题查清后根据工作需要再作答复。”
近日,嵩明县纪委监委收到组织部门的来函,经过协同审查,出具了暂缓意见,严把选人用人关,坚决杜绝“带病提拔”“带病评先”等问题发生。
“党风廉政意见审查是工作调动、提拔任用、职级晋升、换届选举、评先评优、考评奖励等的第一道关口,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我们必须守好关卡,严格把关,避免‘劣币’驱逐‘良币’,三个步骤保证审查质量,构建清明的政治生态。”
做实基础工作。依托“嵩明县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系统”,做好日常信息收集基础性工作,建立同级党委(党组、党工委)管理干部任免职信息定期通报、大批量征求意见提前沟通等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的前瞻性、时效性和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保证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质量。
强化协同协作。建立由县纪委县监委组织部牵头,会同信访室、案审室等部门协同协作的“八方会审”机制,围绕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办理、执纪审查、党纪政务处分等情况集体“会诊”、逐一筛查,全面掌握“树木”“森林”状况,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
精准提供“画像”。根据综合掌握的情况,在分析研判的基础上,严格把握政策界限,坚持原则、分类处置,分别不同情况出具明确而具体的廉政回复意见,确保所提意见全面、客观、准确,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表彰”等情况出现。
2023年以来,共党风廉政意见回复32批666人,出具暂缓意见5人。(段姝含 杨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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