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川:编印酒驾、醉驾忏悔书 警醒教育身边人
来源于:东川区
发布时间:2023-05-17 17:01:52
编辑:东川—张正余
“去年11月,我因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这是一次刻骨铭心的教训,经过反思反省,我认为酒后驾驶的主要原因是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没有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而导致的。希望大家以我为反面教材,引以为戒,杜绝酒后驾驶,加强自我约束,增强法律意识观念,严格遵守各项党纪法规。”这是对《东川区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忏悔书汇编》中,案例当事人酒驾违纪违法行为忏悔书的摘选。
近日,东川区纪委监委对近期直查直办的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案件中违纪违法人员的忏悔书进行全面梳理汇编,精选8篇忏悔书编印成《东川区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忏悔书汇编》,在全区党员、公职人员中开展酒驾、醉驾警示教育工作,督促全区各级各部门党员、公职人员从忏悔书中受到警醒。
“在学习了忏悔书后,我深受警醒,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我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严格自我约束,摒弃沉疴陋习,严守纪律规矩,始终做到人前人后一个样,‘八小时’内外一个样,持续转变作风,慎独慎微,筑牢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东川区水务局党员干部在学习了忏悔书后感慨道。
全区各级各部门采取干部职工大会、警示教育大会、党员大会、主题党日等多种形式学习《东川区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忏悔书汇编》,并在干部职工中开展学习讨论,结合实际认真剖析、做到举一反三、汲取深刻教训、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
“忏悔书内容包括对违纪违法事实进行还原,剖析案发原因,下步整改措施等部分,编印忏悔书汇编,目的是想让广大党员干部‘零距离’感受‘案中人’的忏悔,真切感受到‘零距离’的震慑,以案说纪、以案释法,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同时,在案发单位召开处分决定宣布暨警示教育大会,开展有切身感和针对性的警示教育,由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宣布当事人酒驾、醉驾等问题的处分决定,并督促相关当事人在会议上作表态、谈感受,充分发挥处分一人、警示一片的综合效应。
近年来,东川区纪委监委深化以案促改,坚持做好案件查办 “后半篇文章”, 并通过现场宣布处分决定、汇编警示教育材料、拍摄警示教育片、通报曝光等形式,开展以案明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今年以来,在“清风东川”微信公众号通报曝光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5期8人,用活本地反面典型案例,强化警示震慑效果。(张奥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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