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三步走”淬炼巡察“尖兵”
来源于:宜良县
发布时间:2023-05-17 17:01:15
编辑:宜良—刘红艳
巡察干部是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主力军”。宜良县通过巡前选人、巡中管理、巡后评价“三步走”策略,多方面培养、激励巡察干部,充分发挥巡察“熔炉”作用。
建强队伍凝聚“战斗力”
把好巡前选人关。按照专业特长、岗位经历等选配18名领导纳入组长库,选拔233名干部组建人才库,同时将新提拔干部及新录用公务员纳入,建立完善的巡察人才整合利用机制,确保抽之即来、来之能“战”,为提升巡察发现问题的能力奠定基础。
强化巡前业务培训。每轮巡察进驻前,紧紧围绕巡察工作重点、难点,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思路,重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巡察工作流程及方式方法、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职能责任等重点内容,采用“集中教+分组学”的方式,对抽调参加巡察的干部进行业务辅导。十四届县委以来,开展6次集中培训,涉及巡察干部300余人次。
加强党建引领。每轮巡察进驻前,各巡察组成立临时党支部,将临时党支部作为组织理论学习、交流研讨的主阵地,严肃巡察组临时党支部的政治生活。十四届县委巡察共成立27个临时党支部,召开学习会议40余次,将巡察干部全部纳入临时党支部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管好队伍提升“执行力”
强化巡察队伍制度建设。建立《宜良县巡察人才库人员选配与管理办法》等制度,从选用、管理培训、考核奖励等6方面对人才库人员管理作明确规定,有效发挥巡察的政治监督和“熔炉”作用。
重视巡察队伍纪律建设。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约束与激励并重,严格依规依矩依法开展巡察。每轮巡察进驻前,每一名巡察干部签署“保密承诺书”、“零持有报告”。巡察工作期间,严格考勤打卡,若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责任提醒谈话。
强化过程管理。每一轮巡察结束时,各巡察组组长、副组长根据参加巡察干部工作实际情况进行评价打分,在业绩评定表上客观简要填写评语,给出评价等次,作为其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十四届县委以来共计填写114人次。
强化考评激发“原动力”
对巡察组考核评价。按照巡察组工作质量考核评价办法,从定性、定量和信息宣传工作3个方面,对县委各巡察组履行巡察主体责任、巡察规范化、巡察发现问题、巡察移交问题线索、信息报送等9项工作进行评估,让各巡察组及时对照调整,进一步提升巡察发现问题的能力。
对巡察干部正向激励。对巡察干部确立考核评价等次,作为其年度考核、评先评优、提拔使用的重要参考。评定为“优秀”的干部在全县通报表扬,其所在单位年度党风廉政考核予以加分。十四届县委以来,对抽调参加巡察的114名干部确立了考核评价等次,其中,考核为优秀的干部17名,称职96名,基本称职1名。
反向测评对巡察干部“层层加码”。通过“巡察直通车”开展纪律作风“后评估”,让被巡察单位对各巡察组整个巡察工作期间的表现作出客观评价。测评包含6个方面和“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3个等次等内容。十四届县委第四轮巡察反馈时参与测评共160人,满意154人,占比96.25%,基本满意6人,占比3.75%,无“不满意”情况。通过反向测评及时检验巡察干部纪律作风等方面情况。(杨丽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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