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以“改”促“治”推动巡察整改见实效

来源于:石林县

发布时间:2023-05-09 16:13:15

编辑:石林—黄俊

“十三届县委第四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率为95%,巡察整改成效评价优秀率为25%,督促解决巡察发现共性问题12个,挽回经济损失约20万元。”这些数据折射出石林县委巡察整改工作的力度和成效。

近年来,石林县强化巡察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通过日常监督督整改,巡察专报促整改,质效评估查整改相结合,不断深化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各项工作发展的新动力。

强化巡察整改日常监督

巡察发现问题不整改,比不巡察的效果还要坏,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关键要在整改上发力。县纪委县监委认真履行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通过“室组地”“室组”“组组”联动协同,统筹做好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

做细做实日常监督,通过参加党组织重要事项会议、调研督导、提醒谈话等方式加强日常整改监督,常态化督促整改巡察发现问题。督导民主生活会,对巡察整改不到位问题“红脸出汗”,当面指出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持续抓好整改监督,做到问题不整改不销号、整改不完成不放过。把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对整改不力,走过场、不到位,敷衍整改、虚假整改、拒不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

去年来,县纪委县监委先后对巡察整改进度缓慢的被巡察党组织9名负责人提醒谈话,彰显了监督威力,形成了“再震慑”的效果。

用巡察专报推进问题整改

“针对巡察中发现的县属国有企业改革不彻底、机构改革不到位等问题,向县委提交了专题报告。通过县委高位统筹,有力推动了国有企业改革。”县委巡察机构相关负责人介绍。利用专题报告,简明扼要点出问题,及时向县领导反馈其分管单位党组织在履职尽责方面存在的不足。通过县领导统筹研究,面对面传导压力,督促被巡察单位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方案,推动问题整改到位。

在巡察专题报告的推动下,县国资委组织开展全县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全面清理经营性资产资源、闲置资产资源和未脱钩的经济实体,提高国有资本的运营效率。开展县属国有企业“1+N”模式审计评价工作,对县属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财经纪律执行情况以及企业资产租赁情况等进行审计评价,督促指导县属企业修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50余项,提高企业科学决策水平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切实推动巡察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量化评估”把好巡察整改质量关

巡察整改工作抓得实不实、成效好不好,反映出一个单位工作作风是否严实,单位政治生态是否健康。

为客观评价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整改情况,石林县制定巡视巡察整改督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联合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和县委巡察机构组成巡察整改督查小组,从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整改要求落实、整改完成、整改成效满意度测评和整改成效巩固5方面细化为23项指标,定量评和定性评、整体评与个体评相结合,全面评估整改成效,并将整改成效评价结果进行通报,纳入干部考核评价、年度目标考核等考核评价。

目前,先后派出16个督查组对34家巡察对象开展了4轮巡察整改督查评估工作,分类分级对巡察整改成效进行打分汇总评价排名,4家整改成效排名靠后的党组织负责人在县委常委会上表态发言。(李卿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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