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微故事】多收的买房钱退回了

来源于:禄劝县

发布时间:2023-05-09 15:50:35

编辑:禄劝—奚颢洋

“你好!请问是巡察组吗?”

“是的,您有什么问题需要反映吗?”“我不反映问题,只是想咨询一下买房到底需要给开发商交些什么款项?但有几项我觉得我们不应该交……”

到了张贴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口的巡察公告后,张大爷抱着咨询一下的心态拨通了巡察组的电话,向工作人员咨询买房交付款项的相关问题。

“大爹,你买房都交了哪些款项呢?”

“交得不多,但我觉得像测绘费、探测器费等应由开发商交纳,不应该由我们购房者承担,所以才想咨询一下你们。”

“好的,我先记下了,等我们具体了解一下情况再给您回复可以吗?”巡察期间负责信访接待工作的小文耐心接待了张大爷。

接到群众反映后,巡察组高度重视,立即派出工作人员开展实地走访,同时巡察组也找到了张大爷了解情况。

“当时也没觉得有问题,买房是高兴事,多的都交了,几千块钱也就没有在意,但后来听人说有些款项是不应该由购房者交,这才向你们咨询。”张大爷介绍道。

在对该小区物业开展个别谈话和查阅资料的过程中,巡察组发现该小区确实存在本应由开发商承担的测绘费、天然气电磁阀、探测器费等分摊到购房者的情况。巡察组将该情况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汇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有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协调物业退还多收买房款。目前,清退工作正在开展中。

近年来,禄劝县委巡察工作紧盯与基层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进一步拓宽信访渠道,广泛动员群众积极支持、配合、监督巡察工作及整改,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解决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问题,在帮助到更多的“张大爷”工作中体现巡察责任担当。(陈绍珍)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Copyright © 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滇ICP备07000700号-1 网站声明

来信请寄:中共昆明市纪委、监察委信访室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 邮编:650500

举报电话:0871-12388 举报网址:https://yunnan.12388.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