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以巡促改 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提质增效

来源于:寻甸县

发布时间:2023-05-04 16:49:58

编辑:寻甸—凡玉莹

“支书,你们村陶某某的党组织关系转出去了吗?”

“转出去啦,巡察期间我们就联系她办理了党组织关系转移。”寻甸县河口镇十甲村党总支书记向县委第一巡察组熊组长解释道。

“自她2017年到七星镇工作至今,期间的党费要依照工资进行核算,该补缴的党费交了吗?”熊组长追问道。

村党总支书记不好意思地说道:“哎呀,这个忘了,我回去立马联系她补缴。”

自寻甸县委第一巡察组进驻河口镇以来,采取直接巡村的方式驻守基层,对全镇16个村党总支开展常规巡察,将监督的点面向农村基层党组织覆盖,把巡察的利剑直插最基层。

巡察组到河口镇十甲村开展工作期间,在查阅台账资料和个别谈话后,发现十甲村党总支上打吾党支部党员陶某某自2017年9月起就到七星镇中学任教,至今已5年6个月,但党组织关系仍未转出,且每个月党费一直按农村普通党员的标准,仅缴纳1元。该村党总支在党员管理中存在党性观念不强、组织观念淡薄、责任意识缺乏等问题。

随着工作的深入,巡察组了解到陶某某的问题并非个例。及时转接党员组织关系,是规范党员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强化党员组织纪律意识、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的经常性工作。巡察组工作人员深知,如果不能做好此项工作,就会影响党员正常参与组织生活和交纳党费,成为“隐性”党员和“挂名”党员,游离于党组织的教育管理之外。

巡察组立即要求河口镇党委集中排查、全面梳理全镇16个村党总支的流动党员信息,对党员工作单位、经常居住地发生变动的,或者外出学习、工作、生活6个月以上并且地点相对固定的,严格督促各村党总支尽快对接相关党员将组织关系转接到工作单位或经常居住地党组织;对参加组织生活不积极、不严肃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整改。

巡察组牢牢把握“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工作方针,在此问题基础上举一反三,进一步深挖河口镇农村基层党组织存在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有差距、集体经济发展中把方向管大局作用不明显、“三务”公开不及时等问题,确保巡察工作出实绩、见实效。

针对以上问题,巡察组及时向各村党总支进行反馈,要求各村党总支对相关问题立行立改,各村党总支负责人全面落实“一肩挑”制度责任,带头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支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提升基层党务工作规范性,确保每一名党员时刻处于党组织的教育、管理、监督之中,让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有效发挥,不断巩固党在基层的执政根基。

在督促指导下,陶某某少交的858元党费被“巡”回来了。寻甸县河口镇党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事关党的执政根基稳固和基层各项事业发展大局。我们将以本次巡察为契机,直面问题不回避、认领问题不推诿,切实督促各村党总支严格落实整改责任,解决一项问题、堵塞一批漏洞,让农村基层党组织真正当好农村发展的‘主心骨’‘领路人’。”(段懿菲 陈娟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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