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重点 | 带你了解昆明市贯彻落实“清廉云南”建设行动的实施方案(一)

来源于: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3-04-30 18:27:22

编辑:赵艳芳

近日,昆明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审议通过了《昆明市贯彻落实“清廉云南”建设行动的实施方案》。方案中对昆明市贯彻落实“清廉云南”建设行动的内容概括为: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深化标本兼治、系统治理,一体谋划推进“三不腐”等三大类别十大行动,旨在深入推进“清廉云南”建设行动的昆明实践,奋力开创昆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本文梳理了第一大类别中的三个行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具体内容→

政治监督“护航行动”

围绕落实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强化政治监督,坚决纠治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以及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阳奉阴违、各行其是等问题。在按照党中央和中央纪委、省委和省纪委、市委部署落实好阶段性具体任务的同时,重点围绕坚定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市委当好排头兵三年行动计划等重点任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大力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全域创建、打造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加快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区域性中心城市以及“产业高地、实力春城”、“投资沃土、温馨春城”7个方面开展监督。

“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引领行动”

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省委实施意见和市委工作方案及制度措施清单要求,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依规依法履职用权等情况的监督,紧盯“关键少数”,聚焦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健全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机制,推动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促进主动开展监督、自觉接受监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监督工作格局,不断增强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推动监督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干部担当作为“激励行动”

坚持不懈抓好理想信念教育、积极开展专业化能力培训、鲜明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不断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健全完善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认真落实昆明市激励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防错容错纠错三个办法、做好受处分党员组织关爱工作、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开展澄清正名。紧紧围绕省委对昆明提出的“当好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排头兵”要求,坚持“四用四不用”选人用人导向,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健全激励和保护干部担当作为的工作机制,推动党员干部扑下身子干实事、谋实招、求实效,加快形成比学赶超、争创一流的生动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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