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为做好“第二届云南省纪检监察系统清风杯运动会”文艺汇演相关工作,中国共产党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运动会期间文艺汇演相关的文化艺术创作、表演及交流服务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 项目名称
“第二届云南省纪检监察系统清风杯运动会”文化艺术创作、表演及交流服务(目录编码C06030100 文艺创作、表演和交流服务)
二、 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中国共产党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三、 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做好“第二届云南省纪检监察系统清风杯运动会”文艺汇演相关的文化艺术创作、表演及交流服务工作。
(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
为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体现在推动全省纪检监察高质量发展的全过程、各方面,集中展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团结协作、奋勇争先的精神风貌,不断丰富全省纪检监察干部的精神文化生活,由昆明市纪委市监委承办“第二届云南省纪检监察系统清风杯运动会”。昆明市纪委市监委将按照“勤俭办赛、厉行节约”的原则,做好运动会期间文艺汇演相关的各项文化艺术创作、表演及交流服务工作,确保此次运动会的顺利举办。
四、 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58万元。
(二)资金来源:第二届云南省纪检监察系统清风杯运动会经费中保障。
五、 承接标准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团队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五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六、 目标要求
准确把握“第二届云南省纪检监察系统清风杯运动会”文艺汇演的基调,负责整个汇演的创意策划和执行,按要求拟定“第二届云南省纪检监察系统清风杯运动会”文艺汇演活动工作方案,具体包括:开、闭幕式及节目的编创、排演、演员所需服装、道具的准备、灯光、音响及舞台的搭建、节目的现场录制、摄影、视频制作等。能充分呈现汇演的视觉效果,确保文艺汇演工作顺利开展。
七、 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2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中国共产党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 资金支付和联系方式
按照签订的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联系人:李建莉,电话:63135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