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川区:刀刃向内 加强和规范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
来源于:东川区
发布时间:2023-04-24 16:01:15
编辑:东川—张正余
东川区纪委监委秉持“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理念,制定《东川区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办法》,加强和规范东川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督促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始终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在干部监督工作中,我们履行‘两个一次’,每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干部监督工作、每年至少开展1次干部监督谈心谈话;执行‘一个纳入’,把履行干部监督工作主体责任情况纳入区纪委监委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并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和班子成员年度述职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推动相关责任人履行好监督管理责任。”区纪委监委干部监督管理室主任介绍道。
干部监督工作综合采取重点监督、加强制度建设、常态谈心谈话、开展监督调研、强化警示教育、定期更新廉政档案、列席组织生活会、做好廉政意见回复、强化“八小时以外”监督、严格执行报告登记备案制度、加强协调联动等11种方式,加强对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忠于党和人民事业、做到“两个维护”、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职用权情况等四方面内容的监督,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监督于问题未发之时。
区纪委监委坚持刀刃向内,对在监督工作中发现不适应岗位要求特别是不担当、不作为的纪检监察干部,及时进行调整,同时严把优秀纪检监察干部选人用人关。对发现的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实行统一管理、专人负责登记,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坚决查处纪检监察干部私存线索、跑风漏气、说情干预、违规过问案件等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清除以案谋私、以权搞特殊、蜕化变质的害群之马,切实发挥惩治震慑效果。
同时,区纪委监委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把故意和过失、因私和因公、违规和试错区别开来,符合容错纠错情形的,减责免责;对认定为被诬告错告的纪检监察干部,及时进行澄清正名工作,并严肃查处诬告陷害纪检监察干部的行为。此外,加强对受处分纪检监察干部的跟踪回访和思想政治工作,鼓励从“有错”到“有为”的转变,并把回访重要内容记入廉政档案。
“我们还对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履行干部监督工作职责进行监督,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力的,采取约谈提醒、批评教育的方式督促相关责任人,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多发或问题严重的,开展‘一案双查’。”区纪委监委相关责任人表示。
近年来,东川区纪委监委持续创新纪检监察干部日常监督方式方法,出台《东川区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分色管理办法》《东川区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在纪检监察干部中开展了廉政家访、廉政谈话、报告个人事项和签订承诺书、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工作,建立并定期更新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等工作,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张奥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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