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川:一月一通报 促案件办理质效提升
来源于:东川区
发布时间:2023-04-06 15:08:05
编辑:东川—张正余
“杨某某案文书表述不准确,引用条规时未具体到条款……”
“张某某案部分证据材料调取不规范……”
具体到案,点名到人,近日,在东川区纪委监委3月工作例会上,案件审理室通报了本月案件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为推动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案件质量持续提升,今年以来,东川区纪委监委以常态化案件质量评查为抓手,建立案件审理月通报制度,由案件审理室每月对照《昆明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及评分细则》要求,从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管理文书等方面梳理汇总各案件承办部门的案件质量情况,形成问题清单,并在每月工作例会上进行通报,推动案件质效提升。
“之前在案件审理中发现,同一问题某个部门存在,督促整改后,在另一个部门办理的案件中也会犯类似的错误,往往要花费大量人力、物力和精力进行整改。现在针对各案件承办部门在程序手续、管理文书等方面存在的个性、共性问题,形成问题清单,一并通报,既能给案件承办部门指出问题,又能对其他部门起到很好的警醒作用,避免同一问题再次发生。”案件审理室相关负责人在谈到制作问题清单并进行通报的初衷时说道。
“问题清单既指出了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又依据相应纪法条款给出正确答案,方便案件办理人员遇到问题时学习查询,不仅仅是一份‘错题集’,更是一份纠正问题的‘答题卡’,对提高案件质量有很大的推动作用。”各纪检监察室负责人纷纷表示。
通报不是目的,整改才是关键。针对发现的问题,由案件审理室进行跟踪督促整改落实,做实“发现问题、纠正问题”的全过程闭环管理,不断提升审查调查工作质效。截至目前,共通报案件27件,问题52个,通过倒逼问题整改,各案件承办部门案件办理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
“案件质量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要时刻绷紧案件质量这根弦。”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以问题为导向,继续用好案件审理发现问题清单,在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中补短板、强弱项,以案件办理的高质量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张正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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