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周五课堂”为纪检监察干部充电蓄能

来源于:驻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纪检监察组

发布时间:2023-03-30 14:31:10

编辑:冯大勇

为提高新区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养、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积极组织,定期开设“周五课堂”,通过集中授课、集中研讨等形式帮助全区纪检监察干部更新知识储备、充电蓄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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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上,党风政风监督办公室副主任杨彦结合自身多年从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经验,以贯穿《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基本概念为切入点,引导全区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了《条例》的主要内容,以此来提高思想认识,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增强政治责任感,强化监督检查,以严问责促担当,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课上还观看了云南省廉政教育系列宣传片,通过认真聆听《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的解读,明确《实施条例》的出台是在党中央领导下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又一重要成果,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党对监察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有利于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进一步强化对公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有利于推进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确保监察权受监督、有约束。同时也让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对监察机关的职责、监察范围和管辖、监察权限等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

课后,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书记鲁再国指出,《条例》和《实施条例》的施行,对于完善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健全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推动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并围绕做好学习贯彻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持续抓实贯彻工作。要切实把学习贯彻《条例》和《实施条例》纳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的学习规划,采取多种方式推进学法、守法、用法走深走实。二是发挥领导带头作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要准确把握《条例》和《实施条例》的要求,明晰履行职责的最低底线和负面清单,带头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在管好自身的同时,管好家人亲戚、身边人以及下属人员。三是忠诚履行监督职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理解《条例》和《实施条例》蕴含的思维方式和法治方式要求,准确把握监察工作的政治原则、总体要求、工作任务、责任清单等,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监督、调查、处置。(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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