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管住“微权力” 着力提升监督在基层治理中的效能

来源于:嵩明县

发布时间:2023-03-17 11:48:55

编辑:嵩明—王瑞华

近年来,嵩明县纪委监委聚焦基层小微权力,厘清权责清单,督促开展专项整治,提级监督直查直办,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

信息赋能,强化公示公开。县纪委县监委充分利用互联网信息化手段,依托微信平台,搭建“阳关村务监督”小程序,以76个村(社区)为单位建设对权力清单、规章制度、权力运行程序等内容的公示公开,建立了小微权力“e平台”,把党务工作、三资管理、工程建设、惠民资金补贴、四议两公开作为必须公示公开的内容,明晰了公示公开事项清单,每月上传至e平台,辖区群众可以随时随地开展“指尖上的监督”。

另外,积极与政务服务中心紧密合作,在小街镇建立“农村集体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中心设置交易间、监督室、公共观摩区,公共观摩区可以全方位地展示开标现场动态,让群众全方位、无死角参与监督、参与管理,真正让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经过系列举措,2022年嵩明县涉及基层的信访举报同比下降了47.92%,基层政治生态持续向好。   

抓住症结,强化源头管理。县纪委县监委针对“三资管理”不规范、村级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混乱、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是比较突出和共性的问题,牵头并督促县级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县委县政府研究出台了《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明晰了农村集体资产、固定资产、资源性资产和集体资金的规范管理和处置工作流程。出台了《农村集体经济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把农村自治中的建设项目分为工程建设类、物品和服务采购类,按金额大小划定简易招标和进场招标的标准,最大限度的保障农村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利益。目前,针对农村管理初步制定了26条《村(社区)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负面清单》。

统一规范,强化制度建设。县纪委县监委会同各镇(街道)、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等县直相关部门根据职能职责,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座谈交流,并从重大村(居)务、基层党务、“三资”管理与处置、村级公益项目建设、便民服务等事务进行讨论,最终形成4大方面的流程图47张,更新、修订、完善各项制度9个,让乡村干部照单履职、依法履职,也让群众办事知晓找谁办、怎么办。从源头上铲除基层腐败的土壤,保护好广大党员干部,同时也有效提高乡村两级的公信力和向心力,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冯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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