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抓住“牛鼻子” 做实“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全面监督

来源于:嵩明县

发布时间:2023-03-13 16:12:35

编辑:嵩明—王瑞华

近年来,嵩明县纪委监委不断强化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发挥专责监督机关的协助引导推动功能,着力加强对同级党委“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

建立职责清单明确“责任田”

县纪委县监委探索建立了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职责清单,具体包含45项具体的内容,有六个方面:各级“一把手”的职责清单6项;领导班子成员的职责清单3项;各级党组织的职责清单7项;纪检监察机关职责清单18项;组织部门的职责清单3项;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共同的职责清单7项。通过清单具体化,让各级“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照单履职、照单尽职。

推行四制四责压实“监督链”

县纪委县监委制定印发《关于对同级党委“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方案》。着重建立监督县委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一岗双责“三张清单”,并制作二十四“洁”气书签,印发至全县各级各部门党政“一把手”。

着重建立县委领导班子成员家庭状况、经济收入等问题,分管领域、部门存在的问题清单“两个备案”,共备案县委班子廉政风险点34个、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问题9个 、违规违纪情况4人。

着重建立黄色“工作提示卡”、橙色“谈话明示卡”、红色“风险警示卡”“三级预警”,分别向7名县委常委(委员)发出了9张《工作提示卡》,3张《谈话明示卡》,督促县委班子强化自身建设、层层压实责任。

着重抓实教育宣传、专报建议、抽查检查“三个常态化”,召开住建、教育、公安的“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针对巡视巡察工作,向县委呈送整改监督的专题报告3份。

强化派驻监督打好“组合拳”

县纪委县监委对派驻监督的要求是推行“三清单三强化三报告”工作法。由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结合工作实际,指导督促驻在部门“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建立“主体责任清单”、“廉政风险清单”、“重点项目清单”,督促领导班子成员依纪依法依规推动工作、履行职责。

强化开展日常监督、重点监督、专项监督三类监督,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年初制定计划,选定监督方式和内容,以“一月一主题”的方式,细化监督任务,推动监督精准化。

同时,聚焦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和重大事项三类报告,形成专题报告,提供县纪委县监委进行政治生态分析研究。(陈思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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