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纪委监委驻区检察院纪检监察组:会商机制推动两个责任同向发力

来源于:盘龙区

发布时间:2023-03-13 15:57:52

编辑:盘龙—王国敬

“这次沟通会商令我们受益匪浅,派驻纪检监察组提出了很多有价值的意见,为我们检察机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了很大帮助。”近日,在盘龙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与区纪委监委驻区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召开的沟通协商会议上,盘龙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同向发力,形成合力,根据《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驻区检察院纪检监察组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协商,制定出台《盘龙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与盘龙区纪委区监委驻区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沟通会商机制实施意见(试行)》。会商机制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原则,分定期会商和日常会商。定期会商每季度一次,主要以召开专题会议为主;日常会商根据工作需要和问题情况,不定期会商沟通。

会商的内容包括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情况,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日常监督发现的普遍性、突出性问题,群众来访、来信反映领导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存在的廉政风险,信访举报核查、涉嫌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三重一大”等事项决策落实情况,巡视巡察、检查、考核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及其他需要会商通报的事项。

根据会商情况,及时研究对策,把沟通会商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全面整改落实。对措施不实,推进不力,影响工作进度的,依规依纪发出督查通报,跟踪督办,加强问责。

今年以来,该区纪委监委驻区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共开展会商20次,涉及92个事项。纪检监察组通过参加党组会、列席检委会、开展警示教育、联合巡检等方式,加强对驻在部门“三重一大”事项、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认罪认罚从宽”等重大刑事司法政策、涉案企业合规、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等工作的监督检查,实现派驻监督与内部监督深度融合、形成合力,切实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清障护航,推动检察队伍纪律作风建设走深走实。

“会商制度的建立,为派驻机构和驻在部门搭建了沟通交流的桥梁,为派驻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探头作用提供保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同频共振打下坚实基础。”驻区检察院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表示。(翟丽丽 魏梅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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