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昆明市财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于: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3-03-03 18:12:03
编辑:赵艳芳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28日至5月28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财政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2年7月11日,市委巡察组向市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 关于“党组发挥市委市政府参谋助手作用不够到位,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方面
(一)关于“政治站位不够高,学用结合不够紧密”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结合财政工作,学习并落实《关于破解“两张皮”问题 推动市财政局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的实施意见》、《中共昆明市财政局机关委员会关于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加强对税源、行业、产业的分析研判,印发《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工作的通知》,先后向省财政厅报送了《土地出让有关情况的报告》及《关于房地产行业运行情况的分析报告》。
二是按照《昆明市财政局2022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结合“当好排头兵”大讨论大竞赛活动,10次组织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将学习内容与财政业务实际相结合。
(二)关于“履行资本出资人责任不够有力,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完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理顺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关系。协助拟制了《昆明市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建立了昆明市产业基金投资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联席会议主要职责、会议机制和分工机制。
二是完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制度。《昆明市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市股投公司负责产业投资基金的运营和管理,并履行对基金的出资人职责。市股投公司建立规范的基金“募投管退”运营管理机制,负责拟定产业投资基金年度投资计划和有关制度。
三是将注资纳入重点绩效评价。《昆明市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产业投资基金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后续注资、计提管理费的重要依据;市股投公司健全子基金分类考核绩效评价体系,绩效与管理费挂钩,对于绩效达不到预期效果的基金,应减少投资,直至提前退出。
(三)关于“‘产业强市’意识不够强,推动全市产业发展财政谋划保障不够有力”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根据《昆明市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按照“一个部门一个专项”的要求,整合归并部门产业领域各项专项资金,制定了《昆明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二是加大工业园区发展资金投入。在2023年预算编制中,调整优化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支出结构,加大对工业园区的支持力度。
(四)关于“聚焦财政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有差距,政府采购便利化程度不够高”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昆明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平台等渠道,加大对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宣传力度。
二是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出台了《关于2022年稳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关于促进工业投资三年倍增的实施方案(2022—2024年)》;联合相关部门拟定了《昆明市外贸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昆明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和扶持办法(试行)》等政策措施,加快落实稳经济政策措施。落实《昆明市支持市场主体财政资金网上公开办理的实施方案》,推进支持市场主体的财政资金网上公开办理。
三是优化政府采购“全程网办”。对标深圳、北京等发达城市,印发《昆明市进一步优化提升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在全省首家搭建政府采购金融业务一站式服务平台。
四是印发《昆明市财政局关于推广应用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实现全流程电子化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提高政府采购便利化程度、降低参与者成本。
(五)关于“全市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清理、撤销所属企事业单位不彻底”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建立内部督查督办机制,及时处置资产报件60件。接受了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对昆明市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专题询问。
二是召集主管部门专题研究2019年政府机构改革中涉及资产划转相关历史遗留问题会议,每月督促资产领域专项整治进展,逐步清理历史遗留问题。
二、 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部署不够严实,‘两个责任’落实还有差距”方面
(一)关于“主体责任未压实,廉政风险防控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组织召开全市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行政工作的重要内容,党政齐抓共管,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召开党组会19次、局务会28次,党组中心组学习10次,做到与财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二是制定《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及责任清单,将今年党风廉政工作分为78个细项,做到“一人一单、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三是印发《对〈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室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进行任务分解的通知》,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具体任务和工作责任落实到班子、延伸到基层、分解到个人,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开展作风建设大竞赛,每季度开展(1+5+N)内部监督检查,发现并整改问题13个。
(二)关于“履行监督责任有差距,警示教育重视不够”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共开展提醒谈话84人次。建立纪律风险防控排查审核制度,排查出11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4条。
二是采取纪检监察组与机关纪委联合办案等方式加强对办案人员的实践锻炼,参加市直机关纪委书记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
三是制定《关于开展干部职工专项警示教育的工作方案》《昆明市财政局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实施方案》和《昆明市财政局关于持续开展以案促改推进警示教育家风教育常态化和“清廉机关”的通知》,组织收看《亲情绑架下的权力腐败——周凯家族式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正风肃纪反腐云南实践》等,分两批组织171名党员到市委党校纪律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组织180干部职工到昆明市警示教育基地开展廉政警示教育。
三、 关于“党建工作抓得不够有力,干部制度执行有差距”方面
(一)关于“党组会前酝酿不够充分,制度落实不够到位”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局党组议事规则及“三重一大”审批制度,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题确定及审批流程,重大决策和局规范性文件要先按程序进行合法性、合规性审查。
二是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及局党组会议事规则,党组会会议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实行票决制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
三是严格落实 “三个摆进去”,防止“五个代替”,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二)关于“机关党委履职不够到位,党组的助手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对支部党建工作的指导督导。围绕《2022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2022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任务分解清单》《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责任清单》,严格落实《昆明市财政局机关党委委员联系党支部工作制度》,督导中发现支部党建工作问题58个,明确了264项整改措施。
二是规范召开党委会议,严格按照规范和标准反映和记录会议情况,做到客观真实、准确无误、记录准确、妥善保存。
三是推广运用“智慧党建”。组织参加基层党建信息化平台的学习培训,全面推进“智慧党建”普遍运用,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三)关于“党建基础有薄弱环节,学习不够扎实”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落实党建工作要点任务分解清单和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责任清单,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规范开展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
二是强教育管理,将学风纳入“当好排头兵”大决赛作风竞赛内容,12次通报干部在线学习情况,推动形成干部理论学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三是加强支部管理,对党员隶属关系进行调整,对支委空缺的支部进行增补,提高支部工作质量和水平。
(四)关于“关心关爱干部不够,干部队伍建设有不足”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印发《昆明市财政局年轻干部源头培养工程的实施方案》和《关于开展从严教育监督管理年轻干部系列活动的通知》,开展年轻公务员源头培养工作。
二是完善年轻干部源头培养信息库,建立“成长档案”,强化年轻干部的实践锻炼,选配5名年轻干部参加驻村帮扶工作。力争用3-5年时间,实现优秀年轻干部达到规划要求的常态化配备目标。
三是印发《昆明市财政局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规定》,规范干部档案管理。统筹用好现有职级职数,开展了昆明市财政局机关及所属单位一级主任科员以下职级晋升民主推荐工作,共有24名公务员晋升职级。
四、 关于“上届巡察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方面
(一)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还有薄弱,还存在督促检查基层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不到位,“三会一课”、党员学习不规范等方面问题”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进一步规范基层组织生活制度,督促各支部按制度、按要求落实基层组织生活制度。
二是加大督查检查和指导力度,按月检查通报基层党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
三是加强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推动党支部政治建设、组织建设、组织生活、党员队伍、党员教育、基层保障、考评机制七项重点任务落地落实,推动基层党建工作提质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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