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持之以恒纠“四风“ 对症下药治“旧病”

来源于: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

发布时间:2023-02-01 14:46:42

编辑:朱鸿雁

“三令五申公务及执法用车要注意程序规范,结果还是有人犯这种低级错误。”年后上班的第一天,昆明市纪委市监委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办公室内,组里的三位领导和市生态环境局分管领导就节日期间某下属单位执法用车未经规范流程,被市纪委要求核实这一情况正在进行对接协商。经核实,不存在公车私用问题,的确是年前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开展的执法检查,并有多方佐证材料。

去年10月,纪检监察组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该单位执法用车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当时就召开班子会作出提醒并要求立即整改;11月中旬左右,纪检监察组又对该问题进行重申,要求及时整改到位。”纪检监察组负责人严肃指出,前后两次要求整改,结果至今仍未整改到位,这个事情不能再拖了!

“节日就是‘考点’,年关就是‘廉关’,我们一定要时刻绷紧这根弦,高度重视节日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紧盯酒驾醉驾和公务用车、公务接待、收受节礼等方面问题开展好日常监督检查。”年前,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结合市纪委监委下发的相关文件精神,就元旦春节纪律作风纠治问题向联系的各纪检监察组提出了工作要求。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专门成立了监督检查组,对年内未开展过日常检查的部门实地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及时通报问题,督促整改落实,进一步提升作风建设质效。

“一再重申还要再犯,不能再姑息了,这次一定要将问题彻底解决。”纪检监察组针对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打算节后该单位人员全部到位之后,及时发出《监察建议书》,督促该单位领导班子认真传达学习贯彻昆明市公务用车管理相关规定,深入查找管理使用环节漏洞,健全长效机制,抓好用车管理落实落地。同时,约谈领导班子,要求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层层压实责任,并要求全体工作人员要坚持不懈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锲而不舍纠“四风”、正作风、树新风,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奋勇争先的良好环境。(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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