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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民主生活会监督 倒逼主体责任落实

来源于:石林县

发布时间:2023-02-01 11:35:35

编辑:石林—黄俊

民主生活会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是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依靠领导班子自身力量解决矛盾和问题的重要方式。它像一面镜子,折射出一个单位政治生活、政治生态的状况;也如一个支点,撬动着政治生活的严肃认真、政治生态的净化改善。如何通过监督压实驻在部门及综合监督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每一个派驻纪检监察组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近年来,石林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以加强民主生活会监督为切入口,压实被监督单位主体责任方面进行了一些粗浅探索。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提前“备好课”。政治站位是基础,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是做好任何工作的根本,监督也不例外。一是找准问题。将被监督单位上次民主生活会的整改落实情况,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单位三定方案、班子成员基本情况,党纪政务处分问责、信访举报等情况进行收集整理、分析研判,摸清被监督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带着问题参加会议,力求精准监督、对症下药。二是磨好刀子。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联系7家县直单位,既要抓好县委安排单位的民主生活会,又要种好自己的责任田。磨刀不误砍柴工,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二十大精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全面从严治党及民主生活会有关文件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好监督的信心和决心,带着如何有效贯彻中央决策部署的思考,明晰强化监督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内在联系,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将开展对民主生活会监督作为增强“四个意识”、树牢“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通过学习,充分认识开展好监督民主生活会的重大意义,明确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具体要求、完成时限、方法步骤,对监督的重点、难点、关键环节、程序了如指掌。三是审好“菜谱”。会前认真听取督导单位准备情况,及时了解情况、审阅方案,与主要负责同志沟通意见,看是否直奔主题,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到位、对照查摆不深入、整改措施不实等问题要求修改完善。尤其重视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会前亲自对方案、班子对照分析检查材料、班子成员发言提纲等材料进行逐一审核把关,签字认可,切实压实“一把手”对开好民主生活会的责任。针对查摆问题不深不实、剖析原因不全不透、整改措施大而化之、应当说明的事项未作出说明等问题,均严肃提出指导意见并退回修改,督促领导班子深刻反思,深挖“病灶”根源。

二是会中一丝不苟,真督实导。会中紧盯查摆问题认不认真、到不到位,会议程序严格不严格,对存在偏离民主生活会主题,批评和自我批评“辣味不足”的,及时提醒、纠正,并对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进行点评,肯定好的做法,现场指出不足,并提出改进要求。要求有关单位领导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对本年度个人有关重大事项如实报告,并对群众反映、巡视巡察反馈、组织约谈函询的问题逐项说清楚、谈透彻,受到问责的要作出深刻检查。

三是会后持续跟踪督促问题整改。对民主生活会上提出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对民主生活会质量进行评议,并督促有关单位做好会议情况通报和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持续强化政治监督,督促各单位对梳理查摆出的问题清单化管理,定期进行监督检查,紧盯不放、一抓到底,扎实做好民主生活会“后半篇文章”。

二、当前民主生活会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各级党组织的民主生活会,大多数能按照上级党委、纪委和组织部门的要求如期召开,按照制定方案、征求意见、撰写发言提纲、召开民主生活会、形成整改方案的要求,做到每年最少召开一次。但是仍有个别单位的民主生活会存在“走形式”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党委(党组)审核把关不够到位。主要领导没有严格按照方案要求,亲自审核把关有关材料,个别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提纲没有主动交给主要领导审阅。如个别班子成员发言提纲中查摆问题出现漏项的情况,部分单位对照分析检查材料与已公开内容雷同,甚至开会一段时间了也没有将相关材料印发给参会指导组、主要领导发言提纲在会上出现缺页少项等情况,以上情况充分说明部分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好民主生活会上是不够到位的,对民主生活会主题的把握,对各项准备工作和需要把关的材料是不到位的。审阅某县直单位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材料发现,单位整改方案中13个问题中有11个问题的整改均由不是党组成员的副局长为牵头领导,党组书记没有担任任何一个问题的整改,甚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及意识形态责任制都由不是党组成员的副局长来负责,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及单位“一把手”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是悬空的。

二是查找问题敷衍了事。个别单位在会前没有按规定的步骤做好上次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整改情况通报和本次民主生活征求意见情况的通报。个别单位在征求意见时,征求对象范围比较狭窄,征求的意见不痛不痒,没有针对性。如,某县直单位出现征求到的意见建议为零的情况,某单位征求到的都是建议,没有意见。分析下来,一方面是征求意见建议对象或许真有不认识的情况,另一方面也说明被征求意见单位已经不看好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这件事了,意见建议年年征求,问题年年都不改,久而久之,大家都习以为常,不再认真对待这件事了。在谈心谈话方面,有的三言两语,没有做到推心置腹,甚至你写你的,我写我的,到时候大家交换一下,反正都是走程序。在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方面,没有如实查找自己存在的问题,缺少事例,没能做到见人见事,没有触及思想触及灵魂,强调客观多,分析主观少,主动认领班子问题不够,有的虽然查找了问题,但没有进行党性分析和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整改措施与存在问题对应性、针对性不够。如某县直单位某位领导查找存在问题为:一是学习深度不够,二是创新意识不强,三是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所下降。只有这个标题,就没有具体的表述,原因分析也是标题性的。该单位下辖事业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相关责任人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但班子对照分析检查材料和相关班子成员并未就此深刻查摆问题、深挖问题根源。

三是开展批评蜻蜓点水。有的在进行自我批评时,穿衣戴帽、评功摆好、遮遮掩掩、避实就虚,不痛不痒;有的在批评他人时,奉行“多栽花少栽刺”的信条,批评他人多是以工作成绩代替工作批评,批评多是套路式语言,说几句诸如工作中情绪急躁,工作不够大胆,思想不够解放等避重就轻的话,没能触及到灵魂,戳到痛点,没有达到“出汗红脸”的效果。如某县直单位某位领导对其他班子成员的批评意见中就出现,要注意尽量少喝酒,虽然目前没有影响到工作,但一定要引起重视。某单位一名班子成员对另外两名班子成员的批评意见里,也出现了“要尽快解决个人婚姻问题”,将严肃的党内政治生活变成轻松的调侃。

四是整改措施软弱无力。个别单位认为民主生活会开了就万事大吉,对会上反映出的问题,没有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及时追踪落实;有的虽然制定了整顿措施,但是没有及时追踪整改,最终导致问题仍然是问题,矛盾仍然是矛盾。如某县直单位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整改方案中没有对县委巡察反馈的问题一一回应,仅对部分问题进行了回应,制定的整改措施只针对巡察反馈的点上的问题进行整改,没有举一反三,对相同问题进行深入的查摆。

三、对策建议

说到底对民主生活会的监督,不过是会前准备情况、会中批评与自我批评情况、会后的整改落实情况,通过这些途径来压实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好民主生活会这一党内严肃的政治生活,达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效果,归结下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关于主题

民主生活会主题一般由上级党组织统一确定,不能跑偏,甚至随意更改。领导班子根据自身建设实际确定主题的,需报上级党组织同意。会议方案要提前10日报上级党组织审核。

(二)关于学习研讨

要按照中央、省委和《若干规定》明确的学习内容,采取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深入抓好学习研讨,保证学习时间和质量。对没有达到要求的及时督促补课,学习研讨质量不高的不能召开民主生活会。

(三)关于谈心谈话

领导班子成员之间互相谈心谈话,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并与分管单位主要负责人谈心,也应当接受党员、干部约谈。对没有开展谈心谈话、应谈未谈或谈心谈话不深不透等情形的,不能召开民主生活会。

(四)关于查摆问题

要注重从政治上对照检查、从党性上深挖根源,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个人发言提纲不能找人代笔、不能抄袭拼凑,并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五)关于问题整改

对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应当有针对性制定整改措施,确定整改目标和完成时限。在民主生活会上提出的重要问题,党组织没有及时研究解决和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的,应当追究主要责任人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六)关于责任落实

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完善民主生活会“一把手”责任清单。各级党委(党组)要履行开好民主生活会的领导责任,把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纳入党委(党组)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考核内容,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的重要依据。

(六)开会时七种情形之一应叫停或重开

民主生活会应当直面问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我批评应当联系实际、针对问题、触及思想,相互批评应当实事求是指出问题,不搞一团和气,确保“红脸出汗”、有“辣味”。在开展批评时,对以下七种情形要及时叫停或督促重开:

一是对没有从“四个意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方面开展批评或批评不深刻的。

二是对没有从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等方面开展批评或批评不深刻的。

三是对没有开门见山、直截了当、直奔主题,以虚话、套话、捧场的话、表扬的话绕圈子,不开展实质性批评的。

四是对批评意见浅尝辄止、浮在表面,纠缠于一般性问题、细枝末节问题、不痛不痒问题的。

五是对以提“希望”代替点问题,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以讲道理代替开展批评的。

六是对大多数班子成员不提批评意见或整个班子批评意见明显偏少的。

七是对没有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没有对巡视巡察反馈、接受组织约谈函询等情况逐一作出检查和说明,没有对受到问责和因“四风”问题被查处而严肃作出检查的,没有对受到诫勉谈话说明整改情况的。(李荣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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