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富民县大营街道麦场村“两委”干部未按上级要求,将大营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下拨的2020年度麦场村委会稻田养鱼项目扶持资金103757元人民币全额发放到农户手中,而是采取虚造名册、代替农户签字的方式,违规套取上述资金中的12752元,用于支付2020年至2021年麦场村委会其他不能正常报销的开支,构成违反群众纪律的错误。2022年11月17日,麦场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常正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党总支副书记张剑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村监委主任常锦方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副主任兼财务代办员何俊慧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农科员常晓琼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