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嵩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嵩明县监察委员会

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3-01-03 10:55    发布来源: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2,378.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78.2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601.03万元,增长33.82%,主要原因一是与上年相比人员增加23人,导致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二是工作任务加大导致留置经费、巡察费用、干部培训经费及外宣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2,378.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70.06万元,占总支出的87.04%;项目支出308.15万元,占总支出的12.9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447.88万元,增长27.61%,原因为人员调入导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项目支出增加153.15万元,增长98.81%,原因为工作任务加大导致留置经费、巡察费用、干部培训经费及外宣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嵩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70.06万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447.88万元,增长27.61%,原因为人员调入导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09.8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2.6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60.2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7.4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嵩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8.15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53.15万元,增长98.81%,原因为工作任务加大导致留置经费、巡察费用及外宣经费增加。专项经费开展的主要工作包括留置案件办理,对镇(街道)、园区、县直单位、村(社区)135个党组织巡察全覆盖,圆满完成十二届县委巡察工作,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政治理论、学思践悟、案例教学等专题培训等相关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78.2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601.03万元,增长33.82%,主要原因一是与上年相比人员增加23人,导致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二是工作任务加大导致留置经费、巡察费用、干部培训经费及外宣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82.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5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7.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8.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8%。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8万元,支出决算为16.91万元,完成预算的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6.23万元,完成预算的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69万元,完成预算的4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减少和压缩公务接待费用及公务用车费用。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4.07万元,下降19.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07万元,下降15.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0万元,下降59.3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减少和压缩公务接待费用及公务用车费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23万元,占95.94%;公务接待费支出0.69万元,占4.06%。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2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6.2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纪检监察办案用车、巡视巡察公务用车、留置办案公务用车、监督检查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6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6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7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纪检监察办案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0.2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6.06万元,增长11.13%,主要原因分析为人员增加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长。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电费、水费、办公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及差旅费等方面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嵩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3719.9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403.60万元,固定资产306.6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9.75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55.3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31.5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383项,账面原值148.65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719.95

3403.6

306.6

0

107.87

0

198.73

0

0

9.75

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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