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驻县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四个强化” 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来源于:富民县

发布时间:2022-12-28 10:03:21

编辑:富民—王焱

“数清楚了,我的工资都在这里,一分没少!”近日,富民县检察院联合多方力量解决农民工烦“薪”事获得群众好评,80名农民工在云南省富民县检察院检察官的见证下拿到了被拖欠一年半的工资。

“得益于近年来持续推进的党风廉政建设,检察官把‘人民至上’的理念落实到每一个执法办案的细节中,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办案”,富民县人民检察院第三监察部主任谭蕊说。

近年来,驻富民县检察院纪检监察组以“四个强化”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强化派驻单位的日常监督,推进清廉机关建设,与该院党组同向发力,从”抓早、抓小、抓实、谋远”着手,强化制度提升、注重廉政文化建设、落实以案促改等工作,全面持续推动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

强化“会商”。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完善了党组与驻院纪检监察组会商制度,定期分析研判党风廉政建设。紧盯党廉政风险点,规范细化谈话制度,围绕贯彻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深入开展重要岗位、新任提拔、新入职干警、工作失误、思想波动“七个必谈”活动,持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

强化“联动”。建立健全“责任明晰、履职规范、过程可溯、便于监督”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手册,推动“明责、履责、督责”,以“一册”推动“三责”,助力实现“两个责任”贯通联动、同向发力,一体落实,构建“监督闭环体系”。

强化“实效”。结合检察系统干警违纪违法案典型案例,强化政治“三力”建设和党性党纪党规教育,开展“知纪、明规、懂法”教育活动11次,深入开展“以案促改”。通过集中警示教育、党纪学习、英模教育学习,检视整改提高,进一步压实了班子成员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责任。

强化“熏陶”。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打造了廉政文化长廊,丰富了廉政文化载体,将廉政教育、党风党纪、检察纪律、职业道德等纳入全员教育,通过入党宣誓、现场教学、学习观模等,厚植清廉土壤,营造风清气正的执法环境。

“下一步,我们将以创新督察方式为主线,忠实履行派驻职能,在推动县检察院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同时,进一步督促好机关检务督察履行好内部监督职责,同向发力、协作互动,为更好的服务发展提供有力的纪律保障”,驻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杨雪松表示。(驻县检察院纪检监察组 关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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