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要闻关注

晋宁:回访教育激励干部再出发

来源于:晋宁区

发布时间:2022-12-21 09:22:59

编辑:晋宁—张亚云

“刚受到处分时,我的情绪一度非常低落,心理压力比较大,总觉得不好意思面对同事。经过单位领导和纪委同志一次次的回访谈话,让我深刻认识到自己错误的同时,感受到了组织的温暖和力量,我的心结逐渐解开,重燃了对工作的热情……”面对前来回访的纪检监察干部,一名接受回访教育的党员干部坦诚说道。

今年以来,晋宁区纪委监委在不断加大案件查处力度的同时,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持续做实监督执纪问责“后半篇文章”,通过回访教育,激励受处分干部担当作为,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回访前,我们结合受处分人员违纪性质、受处分类型、岗位职责以及思想动态、性格特点等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估,制定了‘一人一策’个性化回访教育方案,让回访教育更精准化、规范化。”晋宁区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副主任介绍,每一名回访对象都有不同的工作经历和人生轨迹,回访教育工作绝不能千人一面,为此,该区纪委监委按照“谁立案谁负责”和“谁处分谁回访”原则,深化“室组地”联合机制,由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人员组成回访小组,建立常态化回访教育机制,根据案件情况和受处分人员情况,制定个性回访“套餐”,采取“标准访”“深度访”等方式,确保真督实访,力促受处分干部整装再出发。
         回访教育中,强化对受处分人员后续教育、监督和管理,根据回访情况帮助查找问题根源,促进思想和行动的改正,让回访教育更具实效性。同时,将涉案单位对受处分人员的职务职级调整、考核评定、处分宣布等执行情况,进行延伸查访,督促涉案单位党组织落实受处分人员日常管理、谈心谈话等主体责任,既维护处分执行的严肃性,又推动回访教育成为以案促改的有效载体。

  如何强化回访教育结果运用?晋宁区纪委监委对受处分人员态度表现、干部群众评价及实际工作成效等作出综合评价,及时向其所在单位及组织人事部门反馈,为回访对象的教育管理和考核使用提供决策依据,不断做实党纪政务案件的“后半篇文章”,让“跌倒”干部在新征程中不掉队、不缺位,从“有错”变“有为”。今年以来,跟踪回访55名受处分干部,多名已过处分影响期的干部得到提拔使用,树立“改了就是好同志”的鲜明导向。

“回访教育工作要避免沦为‘一刀切’、走形式。回访教育的过程应是帮助受处分人员正视错误打开心结,唤回初心、重拾信心的过程。”晋宁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要充分发挥监督执纪正向激励效应,将回访教育与处分决定执行、案件质量评查、干部考核考察相结合,扎实高效开展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实现纪法约束有硬度、批评教育有力度、组织关爱有温度,推动正风肃纪反腐惩恶和营造干部干事创业良好氛围的有机统一。(张念婷)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Copyright © 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滇ICP备07000700号-1 网站声明

来信请寄:中共昆明市纪委、监察委信访室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 邮编:650500

举报电话:0871-12388 举报网址:https://yunnan.12388.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