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三个结合”做实回访教育
来源于:宜良县
发布时间:2022-12-14 10:48:02
编辑:宜良—刘红艳
“黄某受处分后,思想上没有太大包袱,能够认真看待组织的处理,有较强的担当意识,没有懈怠工作,没有因为受到处分影响工作,他的年度考核、职级工资等内容均按规定落实。”近日,昆明市宜良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到某单位对此前受到处分的一名干部进行回访时,该单位党组书记说道。
今年以来,宜良县纪委监委立足“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以惩戒落实监督,以监督促进教育,以教育激励干部”为目的,采取坚持回访教育与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警示教育和解决实际问题三结合的方式,推动监督执纪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最大化。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已对2020年7月以来受处分的93名干部开展集中回访教育。
处分决定执行不能“一处了之”,在回访过程中,宜良县纪委监委坚持回访教育与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相结合,通过上门恳谈、集中座谈、个别访谈等形式,听取受处分干部所在单位领导同事的评价看法,面对面交流谈心等方式,对受处分人员开展回访教育,全面掌握各单位对受处分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情况,让受处分处理党员干部知错改错,实现从“有错”向“有为”的转变。
“被处分后,我深刻地认识到底线思维和红线思维,不能心存侥幸心理,反省自己,开展自我批评,坚持从认识上、观念上转变,自觉接受监督。我现身说法,劝解朋友坚决杜绝酒驾行为,在1月的组织生活会上作出深刻的自我检讨,单位办公室结合我的教训,拟定了工作纪律承诺书让全单位签订。”县直某单位因酒驾被处分的李某说道。
在回访过程中,该县纪委监委还坚持回访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持续在以案示警中受警醒明法纪、在以案为戒中严对照深检视、在以案促改中强整改促提升。回访结束后,形成跟踪回访评价意见和总结报告,向所在党组织、单位反馈被回访人思想状况和现实表现情况,压实党组织和所在单位日常教育管理主体责任,对思想转化不彻底、工作作风懈怠的,重点教育管理。
“受处分后,我一度感到迷茫,通过这次回访,让我知道组织没有放弃我,在我最困难的时候给了我温暖和力量,今后我会加强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学习,守住纪律底线。”某乡镇干部李某说道。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还坚持回访教育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通过全面了解受处分人员思想学习、工作生活情况,对其存在的一些实际困难,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积极帮助协调解决,使其感受到组织的关爱温暖,消除对立情绪,放下包袱轻装前行。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受处分人员,建议所在单位党组织和组织人事部门在影响期满后及时将其纳入干部选拔任用范围。
“回访教育是强化日常监督、完善监督体系的重要一环,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把加强监督和教育激励相结合,扎实做好纪法监督的‘后半篇文章’,实现了纪法约束有硬度、批评教育有力度、组织关爱有温度。”宜良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说。(马允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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