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出台容错纠错“操作指南” 为干部干事创业“护航”

来源于:安宁市

发布时间:2022-12-05 19:45:40

编辑:安宁—李盼

“容错纠错实施办法的出台,给我们吃下了‘定心丸’,现在,我们可以放下思想包袱,甩开膀子加油干啦!”

“用好容错纠错机制,很好地把干部从困扰中解脱出来,充分体现了对党员干部的严管与厚爱。”

为充分调动和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近日,安宁市出台了《安宁市干部干事创业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了容错纠错适用对象、适用范围和审批程序,为敢闯敢干、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该办法一出台便在全市干部中引起强烈反响。

为确保实施办法可行、有效,该市结合2020年试行《安宁市干部干事创业尽职免责实施办法(试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广泛吸收相关职能部门和基层一线的建议意见,通过分析研判,形成了容错纠错实施办法。对在项目投资、处置突发事件、化解历史遗留问题等9个方面工作中,因先行先试、主动探索而出现工作失误或偏差,或未达预定效果的,实施容错纠错,让广大干部感受到组织的关爱,保持干事创业的热情。同时,明确规定不按照议事决策程序、为个人、相关利益人或单位牟利、重复犯错等6种情形不予容错,防止“容错”变“错容”。

针对容错纠错启动难、调查难、认定难等问题,该市纪委市监委着力对容错纠错全过程进行梳理,对容错申请、调查核实、研究认定、结果反馈、归档、回访6个环节一一细化,推动容错纠错制度化、规范化。在启动环节,可由纪检监察机关对符合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启动容错程序,也可由受到责任追究的单位或个人书面提出容错申请;在调查中,调查组全面收集各方面意见建议,充分听取被追责问责单位或个人的解释和说明,形成调查报告,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交结果认定,认定结束后及时反馈给相关人或其所在的党组织。予以容错纠错的单位或个人在各类考核、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等方面不受影响,但故意利用容错纠错机制隐瞒过失、弄虚作假的,将严肃追究责任,坚决防止拿容错纠错机制当“保护伞”“挡箭牌”的情况发生。

在敢于“容错”的同时,该市还在如何“纠错”上下功夫,积极探索事前试错备案机制,给敢闯敢干的干部“试错权”。在工作开展前,向安宁市干部容错纠错工作领导小组书面提出需要进行事前试错备案的申请,说明试错备案事由并附相关依据进行备案。领导小组对予以试错的备案事项试行红、黄、绿码动态管理。起初,对备案事项赋绿码,按照管理层级由街道纪工委或派驻纪检监察组实时监督;发现有偏离容错范围的,给予实施单位警告并调整为黄码,限期纠正的,重新调整为绿码;两次警告仍未纠正的,调整为红码,不再予以试错保护。

“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就要真容错、敢纠错。下一步,我们将认真总结提炼一批容错纠错典型案例,借助‘清风螳川讲师团’、周五课堂、万名党员进党校等平台在全市宣讲,进一步释放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信号。”该市纪委市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范文佳 郑坤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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