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回访检查 促巡察工作提质增效
来源于:寻甸县
发布时间:2022-12-05 19:32:09
编辑:寻甸—凡玉莹
“巡察反馈的21个问题是否全部完成整改?整改过程中存在什么困难?”近日,寻甸县委巡察办联合县纪委监委成立回访小组,就被巡察单位整改落实情况和巡察组工作纪律作风情况开展回访检查。
“通过巡察发现问题是手段,关键是要以问题为导向,聚焦整改落实。回访检查是巩固巡察成效、检验巡察成果的重要抓手。”寻甸县委巡察办主任介绍道,开展回访检查,旨在通过杀“回马枪”的方式,着力发现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的问题,第一时间对整改不力的单位严肃问责,确保巡察反馈问题逐一整改到位。
回访开始前,回访小组根据县委巡察办提供的回访工作方案以及被巡察单位整改报告、问题底稿、日常监督检查情况等,制定个性化回访清单,带着问题和标准回访,变“盲人摸象”为“精准定位”,提高回访工作的针对性。
回访中,通过听取巡察整改情况汇报、查阅相关佐证材料、与单位“一把手”座谈沟通、随机访谈干部职工、下沉二级单位了解情况等方式,逐项核实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回访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被巡察单位,并督促其补短板、强弱项,同时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对于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力、敷衍整改的,由县委巡察办发出整改建议书,避免被巡察单位出现“一巡了之”“过关应付”的情况,确保巡察整改落细落实。
“你单位被巡察期间,巡察工作人员工作作风怎么样?”
同时,为强化自我监督,进一步改进巡察干部工作作风、规范巡察行为、严管巡察干部、提高巡察质效,回访小组坚持刀刃向内,通过个别谈话的方式,向被巡察单位了解巡察干部在巡察期间是否存在违规违纪情况,并向被巡察单位征求巡察工作意见建议,依规依纪处理巡察单位反映的问题线索,实现对巡察工作监督全覆盖,促进规范巡察。
今年以来,共回访7个被巡察单位,发现问题15个,已全部完成整改,收集被巡察单位对巡察工作意见建议20条,均已按规定反馈处理完毕,未收到巡察干部违规违纪情况反映。
开展回访检查,既是对问题整改过程中存在不足的“再发现”,也是对尚未深入了解问题的“再了解”。下一步,寻甸县还将进一步增加回访检查频率,压实整改责任,切实发挥好巡察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利剑作用,不断提高巡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凡玉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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