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微故事】一面锦旗背后的故事
来源于:富民县
发布时间:2022-11-11 12:18:22
编辑:富民—沈鸿雁
“多年未解决的问题,想不到你们那么快就帮我们解决了,结果我们非常满意!”
“这面锦旗代表的是我们由衷的感谢,希望你们收下......”
这是日前富民县纪委监委收到栾某某夫妇亲自送来写有“勤政高效 为民解忧”字样锦旗时的一幕。
事情回溯到十四届富民县委开展第三轮巡察时,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住建局开展常规巡察,巡察中发现自2019年以来,富民鼎易山水居业主栾某某夫妇多次向信访部门反映所购住房无法开具购房发票、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问题。巡察组随即进行电话抽查,询问当事人问题是否解决。
“没有解决,我于2018年在鼎易山水居购买了房屋,缴纳了契税、维修费,但一直未取得购房发票。”栾某某夫妇表示。
“运用‘巡纪联动’工作机制,巡察和纪检监察同向发力,依托纪检监察部门审查调查功能核实问题线索,提高巡察工作效率和质量。”在听取了巡察组汇报后,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作出了具体安排。
随即,按照边巡边移、边巡边改的要求,巡察组向县纪委监委发出巡察建议书,县纪委监委及时成立核查组进行调查核实。经核查,富民鼎龙凯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张某某签订富春山水居A地块项目施工合同,栾某某夫妇作为施工方张某某的材料供应商,施工建设后期因资金问题,房地产开发商、张某某、栾某某三方通过协议、合同、承诺书等方式,将富春山水居小区一套商品房抵债给栾某某夫妇。虽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购销合同,该商品房登记备案也在栾某某夫妇名下,但开发商认为与张某某工程款结算未完成,拒绝开具购房发票给栾某某夫妇,导致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
“栾某某夫妇所购住房无法开具购房发票、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问题虽未涉及纪检监察部门业务范围工作,但‘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核查组负责人介绍,经核查组多方走访调查、调取相关材料,对多名相关人员谈话了解情况,先后三次会同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与富民鼎龙凯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沟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跟开发商讲法律法规,最终开发商愿意为栾某某夫妇开具了购房发票。同时,督促县住建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等部门落实“烂尾楼”整治相关要求,办理完善相关手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至此,栾某某夫妇反映长达两年多的信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如愿办理了商品房不动产权证的第一时间便到县纪委监委送上锦旗表示感谢。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纪检监察工作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一切用事实说话、一切让实效来检验。”该县纪委监委相关分管领导表示,将持续运用“巡纪联动”工作机制,提高纪检监察机关为民办事的质效,把顺应民心落到实处,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以群众期盼为念。(马涛、唐庆、钱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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