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市监委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 “四措施”强化驻在部门“一把手” 和领导班子监督
来源于: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
发布时间:2022-11-11 11:54:35
编辑:朱鸿雁
今年以来,市纪委市监委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督促市生态环境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中共昆明市委印发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工作方案》,以云南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正厅级)张纪华同志违纪案为警为鉴,坚持靶向思维、对症下药,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这个“关键少数”,抓住关键环节、强化精准监督,不断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清廉环保建设提供坚强保证。
加强学习,强化思想警示警醒。要求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充分利用党组会议、局办公会及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三会一课”等形式,组织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及新出台的规定要求,宣传勤政廉政先进典型,引导党员干部学习先进,切实提高思想境界,自觉做廉洁从政的表率。同时用好反面典型案件强化警示警醒,深化以案警示、以案明纪,引导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一把手”举一反三,防微杜渐。通过廉洁提醒常态化,督促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主动把自己摆进去,深刻汲取教训,时刻保持警醒。
清单明责,全面筑牢监督防线。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督促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日常教育监管制度、述责述廉评议制度和谈心谈话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发挥好同级监督作用,出台《昆明市生态环境系统兼职纪检干部工作制度(试行)》,在各分局和直属单位明确1名中层干部作为本单位纪检兼职干部,协助本单位党组织和党组(支部)书记落实好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断监督渠道,组建市级阳光监督员监督库,对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含劳务派遣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和恪守社会道德规范等方面进行监督,进一步拓展监督维度。发挥好内部审计在监督体系中的作用,定期对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分局和直属单位内部审计,目前已完成对14家单位的内审,督促被审计单位对照内审报告抓好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积极开展与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会商研判机制,定期分析研判信访举报情况,形成了纪检监督、审计监督、群众监督的强大合力。
抓早抓小,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市纪委市监委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坚持挺纪在前,充分行使监督权、知情权、建议权,聚焦“关键少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依规依法履职用权等重要事项,通过参加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会议,做实做细日常会计账目及会计凭证检查抽查、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推进完善廉政档案、体验式监督、“蹲点式”调研等方式,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从业情况“画像”,全方位督促“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正确履职用权。
贯通联动,从严从快执纪问责。印发《中共昆明市纪委昆明市监委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会商沟通制度(试行)、谈心谈话制度(试行)等8项制度》,建立健全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线索联合排查、联合监督执纪等四项协同机制,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全方位强化对驻在单位“关键少数”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始终坚持严字当头、一严到底,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坚持优先处置严查快办,为进一步推进“关键少数”监督提供强大后盾。2022年1至10月,处置问题线索16条,用第一种形态处置20人,对2个单位、14名个人进行责任追究。(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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