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四条措施加强对监督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
来源于: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发布时间:2022-11-08 15:16:53
编辑:高淑美
去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后,省、市纪委也分别印发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今年6月,中共中央印发《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对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作出全面规范。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把学习《意见》和《规则》贯通结合起来,加强对驻在单位“一把手”监督、同级领导班子监督和对下级领导班子的监督等。一方面督促各驻在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加强执行,自觉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决策部署;另一方面发挥派驻机构专责作用,督促支持帮助“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决策部署。
纪检监察组具体采取四条措施。
一是以“五个强化”为内容,以“四个严”为目的。通过管好“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明确以“五个强化”为重点突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政治监督,包括:强化对党忠诚践初心、“两个维护”抓落实、“三新一高”显担当、从严治党“两责任”、遵纪守法做标杆等情况的监督。同时,把做到“四个严”作为监督的目的:一是严以律己,带头克己奉公、不谋私利,不干违规违纪违法的事;二是严负其责,担当使命,承担起干事业谋发展、抓班子带队伍的责任;三是严管所辖,不仅管好自己、抓好本级,还要管好下级和所辖各级;四是严促执行,见行动、实干担当保落实。
二是以落实“两个责任”为主要抓手。督促驻在单位党委(党组)聚焦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统筹好党内各项监督,形成层层抓落实的监督格局。同时紧盯驻在单位“一把手”,认真落实谈话提醒、民主集中制、述责述廉、干部人事管理、民主生活会、信访举报等各项监督制度,切实让驻在单位“一把手”时刻感受到监督常在。
三是细化党委(党组)具体监督责任。督促驻在单位党委(党组)定期分析本部门本单位政治生态状况,认真查找领导班子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措施加以解决;通过驻点调研、专项督查、指导民主生活会、受理信访举报、督促问题整改等方式掌握下级“一把手”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以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情况、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等情况。驻在单位“一把手”在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所作的函询说明签署意见时,同时要进行教育提醒,不能“一签了之”; “一把手”要定期听取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的情况汇报,发现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及时约谈。
四是强化专责监督职责。派驻纪检监察组以贯彻落实《规则》为契机,将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等作为重点监督对象,通过参加会议、谈心谈话、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沟通情况、分析研判、廉政把关、实地调查等多种方式开展日常监督,与被监督单位党组同向发力,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贯到底,对监督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向驻在单位党组织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者监察建议,并督促问题整改到位;对发现驻在单位“一把手”的问题及时提出监督意见。(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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