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以“三个机制”规范案件监督管理工作

来源于:安宁市

发布时间:2022-10-31 17:16:31

编辑:安宁—李盼

“个别纪检监察室未及时向上级纪委监委对口联系的纪检监察室或审查调查室报告应当向上级报告的事项。”

“某街道纪工委在办理党员危险驾驶等‘先纪后法’案件时,提出的党纪处分意见经同级党工委同意后,未及时报案件监督管理室录入系统。”

在安宁市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工作例会上,小苏认真梳理着近期发现的问题。

为扎实做好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该市纪委市监委建立数据统计通报机制、分类跟踪督办机制、联合联动办案机制,以“三个机制”抓实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分析研判、定期督办、规范处置,实现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化。

“一直以来,我们都注重通过专题培训、实地检查、评价反馈、督促整改等形式,提高各办案部门线索处置能力和案管统计的质量、效率。”该市纪委市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介绍。

统计分析是一项基础性工作,是衡量纪检监察机关履职尽责是否到位的“标尺”和“放大镜”。市纪委市监委时刻向各办案部门强调案件统计工作的基础性、关键性作用,在思想认识上念好“紧箍咒”。案件监督管理室重点对处置线索多、案情复杂且报送系统问题突出的办案部门报送的数据进行二次检查,录入前对报送数据逐条初审,录入后对报送数据进行系统查错、人工比对,再结合上级反馈的查错情况,每月定期将基础信息错误、节点逻辑错误、迟报、漏报、误报、错报等问题,以书面意见形式反馈给相关办案部门负责人,同时向干部监督室抄送报备,压实办案部门责任,从源头上降低系统录入错误率,提高数据统计分析准确性。

分类跟踪督办是推动问题“清仓”的有力途径,该市纪委市监委紧盯专项整治工作问题线索,上级交办、移送、指定管辖的重要问题线索,以及两周内即将到期的问题线索,分别建立台账,分类跟踪督办。结合“清廉昆明”建设专项整治工作,建立住建系统、医疗卫生系统、国有企业、“春雨行动”等专项工作线索管理台账,每周对办理情况进行督办。每半月汇总核对上级交办、移送、指定的问题线索,并按月向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汇报线索办理情况,全程跟进提醒办案部门合理安排处置时间。对两周内即将到期的问题线索发送工作提醒或预警函,确保限期办理。

此外,该市纪委市监委还充分发挥联合联动办案优势,既注重多个单位的外部联系,又注重单位内部的“室组”配合。在加强外部联系上,由市纪委市监委牵头,联合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等部门成立中共安宁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有效沟通党员和监察对象问题线索移交和通报相关事宜,持续推进纪法贯通。在做好内部配合上,将派驻纪检监察组与纪检监察室对应挂钩,由派驻纪检监察组将日常监督、专项工作、线索查办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反馈给联系的纪检监察室,纪检监察室跟进指导,实现了“室”的指导与“组”的监督相统一,明显提升了办案质效。

“下一步,我们将更加注重案件数据管理,进一步强化数据运用,以抓案件监督管理为突破,促审查调查提质增效。”该市纪委市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范文佳  豆建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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