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强化问题整改 做好案件评查“后半篇”文章

来源于:嵩明县

发布时间:2022-10-31 16:46:14

编辑:嵩明—王瑞华

嵩明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案件评查工作,每年通过内部自查等方式,对上年度办理的案件进行“体检”,发现问题不回避、不放过,要求一一整改到位,全力做好案件评查“后半篇”文章。

“被调查人任职经历材料不完整,扣1分;被调查人自书材料无接收人签字,扣0.5分;书证调取程序不规范,扣1分……”这是“王某某行贿案”评查发现的问题清单。问题清单中,评查人员不仅需要列明具体问题,还需要给出每一个问题要扣的分数,并提出整改建议。最终该案被扣了11.5分。

评查结束后,分管审查调查工作的副书记主持召开通报会,对每个案件发现的每一个问题进行通报,要求承办部门对照整改,其他部门要引以为戒。

“你们案件评查发现问题有没有整改?”“这个问题为什么没整改?请说明理由。”这是案审室联合案管室、干监室在开展联合检查,看看案件评查发现问题是否整改到位。对于整改不到位的,由干监室跟进处理。

“问题通报了,也对照整改了,但时间久了也就忘了。”不少办案人员面对问题清单时这样表示。为了避免同样的问题反复出现,县纪委县监委案审室适时针对案件审理、案件评查发现的共性问题和突出个性问题汇编“错题本”,印发给办案部门参考学习。通过汇编错题本建立长效机制,做到一个一个解决问题,一步一步扎实提升

“存在问题不整改,比存在问题后果更严重。”县纪委县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评查发现问题整改作为提升案件办理质量的抓手,对发现的每一个问题都要一一整改到位,同时做到举一反三,全力提升案件办理质量。(陈书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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