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认真学习贯彻 《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管理办法》

来源于: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发布时间:2022-10-27 15:11:00

编辑:张莹

      《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以来,昆明市纪委市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充分认识《办法》对提高问题线索处置工作质效,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采取多项措施认真抓好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

      组织学习研讨。在组务会上开展学习研讨,组员们一致认为《办法》全面贯彻“全周期管理”理念,充分体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要求,对问题线索的管理标准、办理时限、责任追究等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有助于进一步规范程序、细化责任、明确权限、强化执行,为破解在实际工作中经常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供了规章依据。纪检监察组通过制作条规摘要、思维导图等方式,加强对与派驻监督工作实际紧密相关常用重要条款的学习领会。各组员逐一对照《办法》梳理和查找目前问题线索处置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提高对问题线索重要性、敏感性、保密性的认识,依规依纪依法指出问题线索,坚决防止“灯下黑”。

     重新梳理盘点问题线索。全面梳理纪检监察组问题线索管理各环节工作,查找不足,校正偏差。重新盘点、严格排查近年来处置的问题线索,重点查找是否存在超期未办结,问题线索积压,遗漏处置问题线索,在传递、保存、流转等环节是否存在违反保密安全规定等问题,确保不积压、不违规、不泄密。整理问题线索台账,按照“项目工作法”要求,对问题线索实行项目化管理,对于未办结的线索,及时跟踪督办,防止久拖不结,对已办结的登记处置结果,及时“销账”,实现“建账对账销账”无缝衔接,形成全流程“闭环链条”。根据《办法》对不同受理范围问题线索流转的时限和移送路径的要求,及时移送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截至目前,共移送属于派出机关受理范围问题线索1件、属于其他纪检监察组受理范围问题线索1件、没有隶属关系的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问题线索1件。

      规范更新廉政档案。按照《办法》规定,结合驻在单位实际,及时修订了纪检监察组《廉政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并组织联系监督单位单位集中更新了干部廉政档案,对新近提拔、转任干部进行二次复核,避免信息不对称引发的建档对象缺漏和材料不全问题。对廉政档案实行实行一人一档集中分级管理,担任实职的科级干部廉政档案由纪检监察组负责管理,其他干部的由驻在部门机关纪委负责管理。强化对廉政档案的结果运用,为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廉政审查、纪律审查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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