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东川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东川区监察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东川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2-10-13 14:41    发布来源: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东川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东川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共昆明市东川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昆明市东川区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

中共昆明市东川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昆明市东川区监察委员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坚定践行“两个维护”,政治监督效能明显增强

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长期任务,出台《东川区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东川区纪委监委青年理论学习制度(试行)》,抓牢抓实党史学习教育。突出班子示范引领,召开区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8次,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在全委倡导形成良好的学习风气,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突出政治监督。聚焦生态环保、营商环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换届纪律、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提升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烂尾楼专项整治等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做到监督重点与重大决策部署同频同步。严肃查处乡村振兴工作中的失职失责问题,问责4人,党纪政务立案2人;查处优化营商环境和招商引资工作中的失职失责问题,问责9人,问责单位1家,党纪政务处分2人;协助区委扎实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立工作专班,对涉及政法系统问题线索“大起底”“大筛查”,党纪政务处分3人,正在立案审查5件5人,其余5条问题线索正抓紧办理;高质量做好中央第十巡视组移交信访件的督办和审核,督促承办部门整改问题41个。加强对违反政治纪律问题的监督检查,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2件2人,用铁的纪律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深化政治巡察。开展四届区委第十三轮巡察,圆满完成四届区委巡察全覆盖任务。第十三轮巡察发现问题120个,移交问题线索4件,反馈意见建议37条。组织对全区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全面督查,截止目前,涉及中央、省委巡视和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事项除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外已全部完成整改;四届区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事项已经完成1082项,推动建立完善制度843个,整改津补贴357.241万元。启动五届区委第一轮巡察,对区属4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配合市委巡察组同步开展涉粮问题上下联动专项巡察。

2.严格履行监督职责,作风建设成果持续巩固

深化日常监督。综合运用“蹲点式”调研、“单元制”监督,紧盯收受红包、滥发钱物、铺张浪费、公车私用等不正之风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85个,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12份。在违规吃喝专项整治工作中,直插一线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21个,提醒谈话33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件,党纪政务立案5人,持续推动作风建设向上向好。

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整治在履职尽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深化拓展为基层减负工作,查处并通报曝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3件14人。

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严格执行信访举报失实澄清工作制度,为受到不实举报的31名干部、2个党组织澄清正名,旗帜鲜明地为担当负责者鼓劲撑腰,激发干部更好地干事创业、担当作为。

3.持续深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三不”取得实效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有贪必肃、有腐必反,节奏不变、力度不减,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335件次,立案103件,党纪政务处分52人,使用调查措施598人次,移送司法机关1人,留置1人。办理市纪委指定管辖案件2件2人。深化区委反腐败协调工作,牵头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研究制定《东川区党员、公职人员违反社会治安秩序问题线索协调处理工作办法(试行)》,提升党员、公职人员问题线索处置质效。印发《东川区专业留置看护队伍建设方案》,切实加强留置工作专业化建设,做好案件查处“后半篇文章”。开展典型案例复盘辨析,深入查找审查调查程序、调查取证、事实认定、条规适用、定性量纪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对104件党纪政务案件、13件职务犯罪案件进行全面自检自查,督促办案部门整改问题72个。对各级各部门156件党纪政务案件的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督促整改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不规范等问题13个,切实维护执纪执法的严肃性和纪律法律的权威性。

筑牢廉政思想防线。建成东川区红色廉政教育基地,组织1200余名党员干部到基地参观。在全区开展“知纪明规懂法”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各类警示教育活动257场次,家风教育活动68场次,党纪党规学习培训87场次,典型示范教育78场次,推进警示教育和家风教育常态化。在重要时间节点发送廉政短信3000余条,提醒领导干部廉洁履职、廉洁过节。依托“清风东川”微信公众号,发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信息454篇。扎实推进“清廉东川”建设,深入开展“清廉村居”、“清廉企业”、“清廉学校”、“清廉医院”等“清廉单元”建设。

4.注重维护群众利益,深入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

开展专项监督促进有效衔接。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专项监督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通知》,围绕乡村振兴领域违反政治纪律、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侵蚀扶贫项目资产、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民生领域啃食群众利益的“微腐败”等方面的问题开展监督。受理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6件,批评教育10人,问责4人,党纪处分1人,立案2人,通报曝光3批3起6人。对2018年至2020年未办结的100余件问题线索、19件信访举报件进行督办催办,确保年内扶贫领域所有线索清仓见底。制定下发《东川区纪委监委问题线索督办工作制度》并召开专题督办调度会议5次推动落实,督促各部门及时办结问题线索90件。

开展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制定《东川区关于深入开展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实施方案》,更加聚焦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和反复出现的乡村振兴工程建设、烂尾楼、社会保险资金、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等13个项目,成立13个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分别由1名班子成员牵头负责,深入一线发现问题,处置问题线索51件,党纪政务立案17人,问责16人,移交整改问题43个,推动建章立制17个。

5.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履职能力进一步提升

圆满完成区纪委换届工作。切实扛起区纪委换届选举工作主体责任,坚持换届风气监督与换届工作同研究、同安排、同部署。制定《中共昆明市东川区纪委换届工作方案》,成立区纪委换届纪律作风监督专班,将严肃换届纪律贯穿换届选举全过程,始终保持对换届中不正之风进行整治的高压态势,确保整个换届风清气正。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步骤有序推进换届各项工作,新当选的班子年龄、学历结构等得到优化,有效提升区纪委班子整体功能。

强化自我监督和约束。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中共昆明市东川纪委常委会 昆明市东川区监委委员会议事规则》、《东川区纪委监委“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规范区纪委常委会议、区监委委员会议议事决策范围、议事程序,2021年共召开区纪委常委会议(区监委委员会议)24次,研究议题133个。组织班子成员深入学习《关于加强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和请托违规办事的报备及责任追究规定》等相关文件,增强领导班子自我监督意识。强化机关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建设,制定出台、修订完善《东川区纪委监委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东川区纪委监委差旅费管理规定》、《东川区纪委监委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等21项工作制度,扎紧权力运行的笼子。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建立文稿错情通报制度,在全委范围内通报对文稿审核把关不严的班子成员7人次、部门8个。

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15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27次,组织450余人次开展志愿服务。建立总支委员联系机关支部制度和季度督查考核制度,加强规范化建设,成功创建区级“智慧党建”工作示范点,机关二支部顺利申报市级“四星级”示范党支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昆明市东川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昆明市东川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东川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2人。其中:行政编制1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7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7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4人。其中:离休4人,退休20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东川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2,822.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95.06万元,占总收入的99.0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6.96万元,占总收入的0.96%。比2020年收入数2,333.09万元增加488.92元,增加了17.33%,增加主要原因为2021年度增加新调人员支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东川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2,947.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60.25万元,占总支出的97.05%;项目支出87.03万元,占总支出的2.9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比2020年支出数2,237.98增加709.3万元,增加原因为2021年度增加新调人员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昆明市东川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860.25万元。比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昆明市东川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55万元增加705.25万元,增加原因为2021年度增加新调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419.2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4.5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40.9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4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昆明市东川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7.03万元。主要是支付昆明留置点餐费费等14.27万元;支付专网改造10.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4.68万元;宣传费制作费2.56万元;支付红色教育基地装修款32.63万元;报销差旅费2.3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东川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23.6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20%。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92.46万元增加731.21万元,增加原因为2021年度新增人员支出及2021年度死亡抚恤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804.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92%。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及留置点陪护费、红色廉政基地建设等专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9.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8%。主要用于离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退休人员社会保险费用缴纳及死亡抚恤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东川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1.95万元,支出决算为33.36万元,完成预算的151.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9.99万元,完成预算的150.3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37万元,完成预算的168.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根据东财预调〔2021〕15号,追加经费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公务接待费。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13.93万元,增长71.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3.88万元,增长86.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5万元,增长1.6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为2020年末未将预付油料费列支,2021年末将预付油料费列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99万元,占89.91%;公务接待费支出3.37万元,占10.0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9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9.9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纪检监检巡察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3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3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7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调研、指导相关工作产生的59接待批次及673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东川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8.32万元比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9.92万元增加178.4万元,增加原因2021年人员增加后保障机构运行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昆明市东川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995.3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58.70万元,固定资产434.9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67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3.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1.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995.32

558.7

434.95

0.3

124.63

0

310.02

0

0

1.67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0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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