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川:严把基层案件质量关 守住质量生命线
来源于:东川区
发布时间:2022-10-09 10:46:17
编辑:东川—张正余
“某某乡镇案件查办程序不合规,程序、证据意识不强……”“某某乡镇案件查办中文书制作不规范……”东川区纪委监委对乡镇纪委办案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
东川区纪委监委把案件质量作为执纪执法工作的“生命线”,针对基层纪委办案水平参差不齐的状况,采取“乡案县审”、提升办案人员能力素质、开展案件评查等方式,不断提升基层案件办理质量,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检验。
针对乡镇街道纪(工)委人手不足、难以做到查审分离的现实情况,实行“乡案县审”工作机制,对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办理的案件,区纪委监委案审室一律实行提级审理,强化对乡镇办案工作的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去年1月以来,共对9个乡镇(街道)纪(工)委移送的94件案件进行严格审理,共退回补证6件。同时,为解决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本领恐慌、办案能力不足问题,安排案件质量办理质效不高的乡镇到区纪委监委审查调查、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等业务科室进行“点训”,参与实务操作,通过面对面“传帮带”,不断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素质和案件查办质效。
为进一步提高案件查办工作水平,区纪委监委充分运用好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定期对全区案件进行自检自查和交叉检查,全覆盖查找已办案件存在的质量问题,并查看处分决定执行流程是否顺畅、执行是否到位,有无执行打折扣等情况,一对一对影响案件质量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评查和指导,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汇总分析,及时通报反馈,督促落实整改。
“我们对审理中、检查中反复出现的案件质量共性问题或典型问题进行定期梳理汇总并通报,今年以来对5个乡镇(街道)存在问题点名道姓通报2次。”区纪委监委案审室负责人说道。
区纪委监委建立错情通报机制,不定期对审理和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通过座谈会、培训等形式相互探讨交流,推动其他乡镇(街道)和办案部门举一反三。
此外,区纪委监委还修订完善《东川区乡镇(街道)纪(工)委工作实绩考核办法》,把办案程序、问题线索处置时效、案件审理评查等方面作为考核指标进行细化量化,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并进行结果运用。同时,将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纳入全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切实维护执纪执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张奥媛 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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