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常态化“把脉开方”守好案件质量“生命线”
来源于:富民县
发布时间:2022-09-29 10:09:54
编辑:富民—沈鸿雁
“李某某违纪违法案件中,审查报告和调查报告分开撰写会导致不衔接,实际效果也不好。”
“杨某某违纪案,在违纪事实见面时,被审查人写的保留意见,但是没有作出说明……”
这是富民县纪委监委案件质量评查组常态化抽查各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街道)纪(工)委办理的案件中,指出发现的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在评查结束后,由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统一汇总分析,形成问题清单,及时向案件主办单位通报反馈,督促整改落实。以日常抽查倒逼纪检监察干部将规范化办案贯彻在日常,切实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案件质量是执纪执法工作的“生命线”,是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今年以来,富民县纪委监委坚持执行常态化、规范化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由案件审理室牵头,从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管理文书、处分执行等5方面入手,全流程进行案件评查,全面提升党纪政务案件查办质量。
“案件质量评查不仅是一次‘把脉问诊’的过程,更是县纪委监委为我们办理案件开具‘良方’的过程,评查组反馈的问题,非常中肯、一语中的,我们全盘接受,坚决整改。”永定街道纪(工)委书记说道。
此外,富民县纪委监委通过制定《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审批“路线图”》《12+X项措施审批“路线图”》《审查调查措施使用“一表清”》《执纪审查监察调查工作流程图》《审理工作流程图》等,规范案件办理流程。通过“双周学习”、不定期下发案件审理“错题本”、定期开展案例复盘辨析和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工作大体检等活动,进一步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和专业训练,助推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各部门间相互协调配合,做好典型案例及案件剖析材料的归纳、总结、提炼工作,力求做到查办一起案件,纠正一类错误,教育一批党员干部,做好案件查办“通篇文章”。
“案件评查是为了及时发现案件质量和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而补齐短板、总结实践经验,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富民县纪委监委相关分管领导表示,将持续深入推进案件质量评查,发挥案件审理“关口”作用,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检验。(吴紫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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