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10000122201000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 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及市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 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市委工作部门、市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县(市)区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市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 负责全市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和省委、省监委及市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市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 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市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 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 负责综合分析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我市关于纪检监察方面的规章制度,参与起草制定我市相关规范性文件。
7. 配合省纪委省监委加强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督促我市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 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出)机构、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市管企业、市属学校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9. 完成省纪委省监委和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市委十二届二次全会部署。
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市纪委常委会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18次,常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研讨10次,深刻体悟党的创新理论蕴含的立场观点方法,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突出“纪言纪语”,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活动,从党的百年奋斗成就和历史经验中汲取智慧力量,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定“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探索靶向监督机制,制定靶向监督任务清单13项,实现监督前端精准派单,增强监督工作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化运“1+4+2+X”单元制监督机制,实现监督中段联合、联谋、联动,强化“动车组”效应,组建单元制监督组35个,监督检查单位8215个,发现问题2531件;深化监督成效分色管理,按考核分值高低予以奖励或惩处,实现监督末端质量管控、成效评价,打造具有昆明“辨识度”的闭环监督体系。市委始终把政治巡察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任务,加强对巡察工作的领导,召开8次市委常委会议、2次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和审议巡察工作情况汇报,市委主要领导约谈巡视整改不力单位2个,压实整改责任。派出20个巡察组对29家单位开展政治巡察,发现问题1347个、问题线索91件。
坚持一体谋划、常态化推进,深化运用常规巡、提级巡、统合巡、“回头看”等方式,主动接受省委巡察指导督导,促进巡视巡察贯通协同。2021年,组织开展3轮上下联动巡察,分别对公安、教育、涉粮系统和省级工业园区实施政治体检。加强对县级巡察工作的分类指导和督导,做到横向全覆盖、纵向全链接、市县一盘棋。全市共对483个党组织开展巡察,发现问题9158个。
在全省率先出台巡视巡察整改督查工作实施办法,构建纪检监察、组织、巡察、职能部门整改督查的协同机制,形成整改监督闭环。聚焦历次中央、省委、市委巡视巡察发现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专项督查,推动310个问题605项整改事项落细落实。针对巡察发现的领域性突出问题,向市级领导印送“一岗双责”提示函,制定《巡视巡察整改督查工作流程》等规章制度,做实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盘龙建立巡察“三反馈三整改”机制。
圆满完成市县两级纪委换届工作,市纪委常委会制定践行“六带头六严禁六表率”行为准则。深入开展模范机关创建,组织召开市纪委市监委机关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以高质量机关党建引领带动纪检监察队伍业务能力提升。开展“青老共建”,推进典型案例复盘辨析,通过跟班学习、专案练兵、“点训”锻炼等渠道培训279人次,利用课程光盘、直播共享、集中办班等方式轮训5003人次。创新建立干部识别机制,提拔交流科级以上干部69名。选树“铁军先锋”13名,制作“我和清风有个约会”系列短视频,展示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敬可信良好形象。
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法实施条例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梳理形成报市委研究审批事项清单,修改完善机关内控制度,出台留置场所管理、线索交办移送、指定管辖案件办理等规定,修订完善公文办理、督查督办、保密管理办法,健全重大事项报告和请假报备制度,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在全省率先建成投用留置专用病房,一个留置分点规范化建设优化升级。
深刻汲取纪检监察系统违纪违法案件教训,开展“七个一”警示教育活动,排查市纪委市监委机关廉政风险点158个,制定防控措施176条。实行“一人一档”,动态更新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实现精准“画像”管理监督。健全完善特约监察员工作机制,强化外部监督。坚持“刀刃向内”,处置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120件,问责13人1家单位,党纪政务处分8人,坚决防治“灯下黑”。
二、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中国共产党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51人。其中:行政编制45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8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0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8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98人。其中:离休3人,退休95人。
实有车辆编29辆,在编实有车辆29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度收入合计16728.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728.9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6560.73万元,主要原因为留置点建设经费减少。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度支出合计16728.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03.71万元,占总支出的69.36%;项目支出5125.24万元,占总支出的30.6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6560.73万元,主要原因为留置点建设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603.7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87.51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457.2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1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46.4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8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125.2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348.24万元,主要原因为留置点建设经费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大案要案查处支出3001.39万元,用于查办案件工作相关经费支出。2.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2116.37万元,主要用于巡察工作、纪检监察工作、党风党纪宣传工作等经费支出。3.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88万元,用于完成改革课题研究。4.其他公共安全支出1.8万元,主要用于扫黑除恶工作经费支出。5.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8万元,用于完成决策咨询课题研究。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728.9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1039.73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增加,增加的经费全部列入市纪委办公室预算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301.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49%。主要用于纪检监察事务14293.89万元(其中:行政运行9129.41万元;大案要案查处3001.39万元;派驻派出机构46.72万元;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2116.37万元);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88万元;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1.8万元;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8万元。
2. 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 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 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 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 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62.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75.8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6.97万元。
9. 卫生健康(类)支出765.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765.85万元。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 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 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 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 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 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 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 住房保障(类)支出898.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7%。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871.59万元;购房补贴27.32万元;
20.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 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 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 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79.32万元,支出决算为88.39万元,完成预算的49.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7.73万元,完成预算的55.0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67万元,完成预算的6.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国共产党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践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文件精神,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严守接待标准。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45.46万元,增长105.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5.77万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50.57万元,增长136.0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7万元,下降9.4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按照《昆明市汽车定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同意购置车辆的批复》(昆汽编办复〔2021〕58号),购置公务用车2辆,支付公务用车购置经费46.27万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7.73万元,占99.25%;公务接待费支出0.67万元,占0.75%。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7.73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46.27万元。按照《昆明市汽车定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同意购置车辆的批复》(昆汽编办复〔2021〕58号),同意我单位购置执法执勤用车2辆,预算控制金额为50万元,我单位实际购置执法执勤用车2辆,费用支出46.27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1.4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9辆。主要用于中国共产党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开展相关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 公务接待费支出0.67万元。
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0.6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其他省、市纪检监察调研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46.4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4.78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减少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中国共产党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即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资产总额70655.0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2303.14万元,固定资产1741.3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26347.46万元,无形资产263.13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635.4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22.9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390项,账面原值30.81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177.81平方米,账面原值10.63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19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70655. 09 | 42303. 14 | 1741. 36 | 279. 18 | 628. 29 | 0. 00 | 833. 89 | 0. 00 | 26347. 46 | 263. 13 | 0. 0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1.2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7.3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 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机关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五)工资福利支出,是指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六)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是指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八)“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0000122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