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补签的业主同意承诺书
来源于:呈贡区
发布时间:2022-09-20 11:25:31
编辑:呈贡—李中军
“你好,我是402室开公司的。非常抱歉,之前我们的行为影响到了你们的正常生活,已经改正了。今天来,是想请求你们的谅解。”近日,在呈贡区营业的云南某维修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分别敲开了某小区4栋1单元楼上楼下、左邻右舍的门,诚恳地说道。
近期,呈贡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办纪检监察组接到举报,投诉呈贡区俊园某小区开公司扰民,而相关工作人员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该纪检监察组立即行动,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举报情况进行调查处理。
经核实,该问题反映系云南某维修服务有限公司因业务开展需要,于2018年3月通过线上申请、线下提交纸质材料报审,获批开办公司的营业执照,注册地在呈贡区某小区居民楼自有住房402室。公司手续齐全、程序合规,不存在违纪违规问题。
“在确认公司营业执照办理合规之后,我们进一步查阅了该公司的申报材料。”该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介绍道,在查阅申报材料时发现,该公司只提供了与利害业主关系的口头同意承诺书,并没有纸质承诺书。根据“申请人要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登记机关不再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的原则,该纪检监察组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找到了云南某维修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经过政策宣讲,该公司同意上门道歉,并补签利害关系业主同意承诺书。于是就发生了开头发生的一幕。
“我们同意补签,但希望你们公司说到做到。区纪委和区市场监管局的同志调查清楚,处理得当,解决了这个问题,我们很高兴,也非常感谢。”相关业主们都在承诺书上签下了名字。
为深入解决居民区内经营单位噪声扰民问题,保障群众的居住权和营商环境权益,该纪检监察组督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举报人反映问题,同时紧盯举报问题涉及的重点岗位人员,“量体裁衣”,对其工作履职不到位问题进行提醒谈话。“群众利益无小事。居民楼内审批经营性项目,要充分保障小区居民的权利,不能损害他们的利益。”该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办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说道。
下一步,该区纪委监委将加大监督力度,督促行政审批部门严格审批居民楼内的经营项目,发现问题,及时走访协调,化解涉企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利益。同时,将进一步聚焦监督职能,坚持问题导向,在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上主动作为,疏通办事‘堵点’,解决群众‘痛点’,为优化全区营商环境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呈贡区纪委监委 杨俊峰 王 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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