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昆明市纪委监委机关政治建设、廉政建设和文化建设,激发机关党员干部奋进新征程的使命感、责任感,营造具有市纪委市监委“辨识度”的机关文化氛围,以新气象和新面貌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中共昆明市纪委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纪检监察机关文化走廊提升改造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 项目名称
昆明市纪委监委机关文化走廊提升改造项目(目录代码A1303及公共文化设施的运营和管理)
二、 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中国共产党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三、 项目概况
项目计划对原走廊46个板块中的17个板块进行内容提升更新、新增4个板块共9个点位的摆放、建设“机关荣誉室”、打造“书香机关”。
四、 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7.5万元。
(二)资金来源:纪检监察工作经费。
五、 承接标准
(一)企业实力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多次开展同类服务记录,具有良好的资信状况。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计、制作和安装能力。
(三)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和售后服务体系。
六、 目标要求
在不改变原有一厅(“政治铸魂”)、五廊(“逐光”、“行稳”、“致远”、“向善”、“明德”)、两室(党员活动室和文明讲堂)结构的基础上,对机关文化走廊进行提升改造。
七、 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2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中共昆明市纪委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 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附件1:关于购买文化走廊提升改造服务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