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澄清正名为担当者担当

来源于:嵩明县

发布时间:2022-09-19 18:52:55

编辑:嵩明—王瑞华

“青春是用来奋斗的,我虽然受到了不实的举报,但有组织为我撑腰鼓劲,我的内心就无所畏惧,就敢于同歪风邪气作斗争……”近日,在嵩明县纪委监委大会议室里,受到不实举报的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李雄云在澄清正名大会上说出了自己的感受,当天来自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10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了澄清正名大会。

近年来,嵩明县纪委监委持续开展澄清正名工作,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保护清白干部,激励担当作为,释放为干事者撑腰、向诬告者亮剑的强烈信号,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去年以来,全县共澄清失实检举控告27件,移送公安机关诬告陷害问题线索2件2人。

在具体操作中,该县纪委监委建立问题线索分析研判机制,由信访室与案件监督管理室联合,结合过往举报,对反映不实的“贴牌”举报等举报件,逐件分析举报人的动机、目的等,分别建立台账,实施动态管理。对疑似失实举报,及时成立核查组,通过查阅档案、调取资料等方式,同步收集问题成立和不成立证据,做到客观公正还原事实真相。问题调查清楚后,在征求拟澄清对象意见的基础上,注重把握好澄清的内容和尺度,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及时、客观、准确地描述事实真相,把问题说清,把原因说透,把责任说到位。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在结合自身实际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关于查处诬告陷害信访举报为党员干部澄清正名的暂行办法》等相关工作制度,对查处诬告陷害和澄清正名工作的组织领导、适用情形、职责分工等方面进行细化规范。

“澄清正名既是为干事创业者卸下思想‘包袱’、撑腰鼓劲,也是向党员干部上了一堂生动的廉政教育课。”嵩明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要始终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调查核实,为蒙冤受屈的干部开出“健康证明”,还干部清白、让群众明白。(丁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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