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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4+3”工作机制推动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提质增效

来源于: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

发布时间:2022-09-19 18:16:44

编辑:牛明峰

“酒驾害人害己,给单位丢丑。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自我警醒,决不冒酒驾这个险,要不断强化安全驾驶重要性的认识……”日前,在回访市殡仪馆殡仪服务中心调度员李某后,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如是说。

去年3月,李某因酒后驾车,被市民政局给予降级处分。回访教育了解到,在处分决定下达后,李某并未消沉,日常工作表现比以前更加勤恳负责、任劳任怨、团结同事,增强了法律意识,成了单位的交通规则义务宣传员。回访教育结束后,市民政局机关纪委对李某正确认识和改正错误、认真积极工作等方面予以肯定,形成评价意见向李某所在单位党组织通报反馈。     

近年来,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和驻在部门党组建立回访教育“4+3”工作机制,即通过帮带责任制、分类谈话制、跟踪激励制、清单管理制4项制度落实,以及评价反馈、现身说纪、以案促改3个成果运用,进一步提高回访教育工作规范化水平,不断激发回访教育正面导向作用,推动回访教育工作提质增效。截至目前,共对10名受处理、处分干部开展回访教育。

建立帮带责任制,督促受处分党员干部所在单位党组织指定一名帮带教育责任人,在日常工作中引导受处分党员干部。同时,在回访过程中通过与帮带责任人谈话,既了解受处分党员干部所在单位党组织对其帮扶教育情况,又进一步压实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主体责任。

为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回访教育中实行分类谈话制,根据受处分党员干部的处分档次、职务层级、管理权限、岗位履职等情况确定回访谈话人,根据受处分党员干部的工作职责、文化层次、现实表现、性格特点、兴趣特长等情况,“一人一策”制定回访方案。在对受处分干部陈某某的回访教育中,确定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机关党委书记作为谈话人,重点向陈某某讲清党组织的关怀,讲清政策要求,陈某某深受触动,当场表示一定重拾信心、好好改造。

“对犯错的干部职工不是一‘处’了之、一‘问’了事,而是采取各种方式跟踪激励,支援帮助‘跌倒’干部职工汲取教训,扶上一把,送走几程,改进提高,再创佳绩。”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说道。

《受处理处分干部回访教育登记表》《回访教育谈话提纲》《处分决定执行有关事项告知清单》……纪检监察组以规范回访教育文书管理为抓手,对回访教育工作实行全链条清单管理制,形成一套标准化流程,确保回访教育不走样、见实效。

同时,深化回访教育成果运用。一方面,回访教育结束后及时形成评价意见并归入廉政档案,作为受处分党员干部考核评价和管理使用的重要参考;另一方面,通过回访教育深入掌握驻在部门及基层单位政治生态情况,查找工作制度、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让受处分人员进行现身说纪,督促、帮助受处分党员干部所在单位以案为鉴、以案促改。(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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