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川区:用好纪检监察建议“对症下药”除“病根”

来源于:东川区

发布时间:2022-09-19 18:12:16

编辑:东川—张正余

“区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在开展监督检查中,发现你单位在村(居)集体资金代管工作中存在财务管理不规范、不严谨的问题,集体资金安全存在风险隐患。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十九条之规定,建议加强资金监管,认真梳理排查风险管控漏洞,健全完善集体资金账户代管机制,坚持以案促改,推动整改落实……”

近期,东川区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在开展监督检查中发现,汤丹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在村(居)集体资金代管工作中存在财务管理不规范、不严谨的问题,区纪委监委随即向该镇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要求认真整改,健全完善集体资金账户代管机制。

该镇党委收到纪检监察建议书后,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积极整改,并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要求各部门举一反三开展自检自查,分层分级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同时进一步完善镇村两级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程序收支村级资金,从源头上防控潜在风险。

近年来,东川区纪委监委坚持把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作为实现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能的重要手段,针对日常监督、信访举报、巡视巡察反馈和审查调查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问题发生的原因,找准廉政风险点和管理制度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向各相关部门提出纪检监察建议,既指“症结”查“病因”,又开“处方”除“病根”,推动源头防治、以案促改、以案促建。

为避免纪检监察建议书“一发了之”,区纪委监委按照“谁制发、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跟踪督办机制,明确跟踪督办具体责任人和落实时间,并进行动态管理,通过电话跟踪、现场检查等方式,对纪检监察建议书的建议落实情况及时跟进掌握。对责任挂空挡、整改走过场、落实打折扣的严肃追责问责,推动责任单位将监管责任压紧压实。

截至目前,区纪委监委共向相关单位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20份,督促整改问题27个,督促建章立制8个。

“我们把纪检监察建议作为以案促改、以案促建的重要抓手,督促被监督单位完善体制机制、堵塞制度漏洞。”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推动纪检监察建议与“一案一整改”工作有机结合的同时,建立纪检监察建议工作专项台账,定期汇总梳理督办情况、反馈情况、回访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保纪检监察建议落地见效,进一步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张正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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