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做深做实回访教育

来源于:石林县

发布时间:2022-09-14 15:47:30

编辑:石林—黄俊

为实现案件查办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防止“一处了之”“一问了事”,近期石林县纪委监委集中对受处分人员开展回访教育。截至目前,共回访受处分人员51人次。

“他积极参加支部组织的活动,工作比较认真,每次支部党员大会上都会拿自己当反面教材,提醒全体党员遵纪守法,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不触碰底线、红线。”这是石林县圭山镇纪委在开展回访教育中,听到干部群众对小板田村党总支委员、村监委主任昂某某的评价。

此前,昂某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经过镇纪委、村党总支的教育,昂某某不仅能正确认识自己的错误,而且经常用自己的教训教育身边人。“他能总结教训,轻装上阵,以健康向上的心态对待工作和生活,非常好。”圭山镇纪委书记表示,开展回访教育就,是要通过引导一个人来影响一群人,放大教育效果。

回访教育中,石林县纪委监委坚持因人施策,注重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开展思想教育工作,达到教育人改造人挽救人的目的。回访教育前,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各纪检监察室、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充分掌握受处分人员基本信息、主要违纪违法事实、是否有新的问题线索等情况,全面了解回访教育对象现状,做足准备工作后再进行谈话,同步听取所在单位及干部职工对回访教育对象思想、工作情况。

回访教育时,全面了解处分决定执行的落实情况,回访教育对象对所受处分的意见、对所犯错误的认识、吸取的教训和处分后的整改情况,同时加强纪法和政策教育,做好思想教育和引导工作。对没有真正意识到错误的,及时开展有针对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其走出思想误区。对还没完全想通的,就进一步引导其正确看待、转变思考角度。对错误认识深刻、工作表现突出的,向组织真实反映他现实表现情况,并就受处分人员提出的有关问题进行答复。

回访教育后,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各纪检监察室、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将回访教育情况、《受处分党员干部教育回访表》以及相关材料收集整理后由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存档。

“思想政治工作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在监督执纪过程中,坚持用思想政治工作教育感化监督对象和审查调查对象,真正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石林县纪委监委在认真贯彻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的同时,还将进一步加强对受处分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做实做细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李卿钰 汪永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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