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扎实推进巡察整改不“走秀”

来源于:晋宁区

发布时间:2022-09-13 16:06:17

编辑:晋宁—张亚云

如何杜绝巡察反馈的问题整改出现以书面文字代替实际落实,甚至出现“一阵风吹”敷衍整改走形式、走过场等现象?近年来,晋宁区制定出台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加强巡察整改监督和成果运用实施方法等制度措施13项,将巡察整改监督纳入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的日常监督,打出成果运用“组合拳”,形成反馈移交、集中整改、日常监督等闭环链条,多管齐下,共同发力,扎实推进巡察整改。

突出政治导向,抓实“三约谈一通报”机制。区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问题的同时,向区级分管联系领导通报巡察情况。针对问题突出或整改推进缓慢的区直部门,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对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进行“双约谈”;对问题突出的村(社区)党组织,既约谈乡镇党委书记,乡镇党委书记又同步约谈村(社区)党总支书记,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切实扛起整改主体责任。2020年以来,领导小组对问题突出的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进行集体约谈7次;乡镇党委书记约谈昆阳、晋城、宝峰、上蒜村总支书记90余人次。

突出问题导向,强化“三方联审”机制。区委巡察反馈整改推行纪检、组织部门日常督促审核、巡察机构跟踪督办审核的“三方联审”机制,形成整改监督合力。同时,从“三方”抽调骨干人员组成督查检查组,通过现场验收、查阅档案、年终“回头看”、检查评估等方式,避虚就实,对照整改清单逐项过堂、逐一点评,督促被巡党组织将巡察整改这一重大政治任务抓实、抓细,确保认识清、责任明、措施准、动作快。2020年以来,共开展巡视巡察整改专项督查检查5次,对部分整改情况推进缓慢的单位下发工作提示6次。

突出成果导向,用好巡察建议书机制。为充分运用巡察成果,促进巡察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衔接,做深做细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今年初,晋宁区在总结前期巡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晋宁区巡察建议书实施办法》,通过进一步明确巡察建议书的制作目的意义、规范文书格式及移交整改流程要求等,对巡察发现的典型、共性、深层次的问题“对症下药”,形成《巡察建议书》,移交被巡察单位和有关职能部门,督促集中整改。2018年以来,先后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巡察建议书39份,推动差旅费报销、冷库行业规范、公车管理使用等专项治理,有效发挥了巡察治本功能作用。

“据统计,自2021年8月以来,二届晋宁区委巡察共发现问题816个,完成整改800个,整改落实率为98%。”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表示,下步将进一步加强巡察整改监督和成果的运用,不断总结工作经验,持续完善机制,压紧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对长期整改问题纳入日常监督,防止整改走过场、打折扣;对虚假整改、拒不整改单位进行追责问责,确保巡察工作的政治性、严肃性、规范性。(雷丽萍 曾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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