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四规范四强化”强力推进机关纪委建设

来源于: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

发布时间:2022-09-06 17:56:13

编辑:朱启云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党组高度重视机关纪检工作,把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市直单位机关纪委建设的实施意见》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真抓实做,扎实推进《意见》落地见效。

规范机构设置,强化工作保障。将机关纪委机构、职数纳入市生态环境局“三定”规定,明确机关纪委书记按部门内设机构副职干部配备,专司纪检工作。落实机关党委副书记兼任机关纪委书记规定,把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干部选配到机关纪委委员工作岗位上。督促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各开发(度假)区分局,各直属单位选优配强纪检干部。目前,市局已配备机关纪委书记1名、机关纪检委员5名,各单位已配备纪检委员25名。

规范职责定位,强化履职尽责。制定《机关纪委工作标准》,对机关纪委工作职责、标准、程序、权限等进行规范和细化,以制度建设推动机关纪委进一步找准职责定位,切实履行监督专责,协助机关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坚持在协助中强化监督,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

规范运行机制,强化工作联动。市生态环境局党组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加强机关纪委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机关纪检工作,部署推进重点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健全完善派驻纪检监察组与机关纪委联建联动工作机制,派驻纪检监察组切实履行对机关纪委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的职责,主动为机关纪委开展日常监督、执纪审查等工作提供指导帮助和有力支持。通过重要事项会商、重要情况通报、信访举报联查等方式,常态化开展联建联动,实现力量整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真正形成同频共振,同向发力的工作格局。

规范能力建设,强化培训提能。大力加强业务培训,多次邀请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市纪委市监委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对全系统纪检干部开展业务培训,通过开展集中辅导、专题研讨、通报交流、实战演练等方式,从基础理论和实操技巧的层面,重点围绕信访举报、监督执纪、案件查办等内容,加强对纪检工作政策法规和审计、财会等相关知识的学习培训,推动机关纪检干部业务能力、执纪水平不断提升。同时,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纪检干部对生态环境保护业务的熟悉程度,深入了解掌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特点和权力运行廉政风险点,提高发现问题的精准度和执纪监督的效能。(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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