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书 以“小切口”写好“大文章”
来源于:晋宁区
发布时间:2022-09-06 16:30:42
编辑:晋宁—张亚云
纪检监察建议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放大监督效能的重要手段,如何高质量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书这一“监督利器”?近年来,晋宁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发挥纪检监察建议主动、灵活、适用广泛等优势,督促相关单位落实责任、整改问题、完善制度,做到管根本、管长远。
晋宁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提升能力素质,在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巡察监督等过程中精准发现问题、隐患,通过调查研究、深入细致思考、深刻分析成因、特点和规律,找出问题的病根病灶,确保纪检监察建议“精、准、实”,督促推动以案促改、议案促建,真正让纪检监察建议书既“医其受病之处”,又“塞其起弊之原”,推动标本兼治。
“我组在办理问题线索过程中,发现你局在安排部署中小学教师开展支教工作中存在责任虚化、形式主义等,为防止此问题再次发生,现提出以下监察建议......”不久前,晋宁区纪委监委驻区教体局纪检监察组向区教体局发出一份纪检监察建议书。
发出纪检监察建议只是第一步,关键是推进建议高质量落地落实。为避免纪检监察建议书“一发了之”和整改“点到为止”,晋宁区纪委监委驻区教体局纪检监察组实行整改过程全程监督指导、整改完成跟踪回访“一抓到底”的责任机制,通过电话提醒、现场检查、定期抽查等方式,督促区教体局立行立改,以标本兼治为目标,将建章立制工作落到实处,确保纪检监察建议“落实有声”。
“纪检监察建议直击病灶,提出的建议有的放矢,为我们开出了祛除病灶的良方。”晋宁区教体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区教体局根据纪检监察建议,立刻排查支教工作情况,制定《昆明市晋宁区教育体育支教教师选派及管理意见》,对支教工作实施单位、派遣原则、方式方法、日常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进一步规范教师支教工作,杜绝“假支教”问题发生。
下步,晋宁区将持续把推动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完善制度作为提出建议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建议的“含金量”,努力起到“发出一份建议,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批制度”的效果,让每一份纪检监察建议真正成为标本兼治的“良方”,在强化监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更大作用。(张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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