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寻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寻甸县监察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2-09-02 09:11    发布来源: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中国共产党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 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国共产党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机关;中国共产党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是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监察机关。中国共产党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与中国共产党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中国共产党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国共产党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在县委、县政府和市纪委、市监察委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2021年中国共产党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紧紧围绕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动党内政治生态实现根本好转,履行党章赋予的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证。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确保构建新发展格局开好局、起好步,推动全年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关键之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中央、省、市纪委和县委的部署要求,坚持统筹兼顾,始终贯穿全面从严治党主线,聚焦中心任务,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保持坚强政治定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

1. 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践行“两个维护”坚决有力。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县纪委县监委始终把政治理论学习放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局、纪检监察工作大局的高度来部署,坚持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和根本工作原则,紧扣“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要求,深刻体悟党的创新理论蕴含的立场观点方法,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及时组织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一年来,及时跟进学习传达上级重要会议精神10次,组织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集中研讨10次,例会学习19次,不断提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深化落实政治监督。深入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主动靠前监督,集中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整治,督促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改,开展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项监督,持续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复工复产复学、“六稳”“六保”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疫情防控关键环节、重点场所、重点人群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单位(部门)切实履行职能职责,确保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项监督共发现问题269个,提醒谈话25人。

2. 履行监督首要职责,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

压实“两个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向全县16个乡镇(街道)和58个县直单位下发《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情况反馈》,确保各单位“对症下药”精准整改,切实履行好“两个责任”。制定《2020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存在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压实全县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切实把“两个责任”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对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任务分解,明确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强化监督检查,督促工作落实。积极协助县委做好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相关工作。成立14个检查考核组,分别由县委常委带队对全县76个责任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以考促改、以考督责,促进“两个责任”全面落实。

立足监督保障执行,深化专项监督检查。根据市纪委安排部署,围绕党委政府各项重点工作任务,选好监督切入点、着力点,按照“一主题一方案一监督”原则,精准把脉,定向发力,及时深入开展专项监督。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情况开展专项监督,加强对“四个不摘”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职能部门建立健全防止返贫及帮扶长效机制。共查处扶贫领域问题28个,批评教育23人,问责1人,党纪政务处分4人,通报曝光扶贫领域典型案例2批10起14人。加强换届风气监督,抽调80余名业务骨干组成8个县级巡回监督检查组、16个乡镇(街道)监督检查组,深入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及县级相关部门对责任落实、政策执行、纪律作风等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发现问题291个,处置问题线索9个,受理信访举报23件,党纪处分2人,提醒谈话17人。抓牢抓实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监督。灵活运用列席相关会议、听取专题汇报、查看相关材料、实地现场查看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以严实的监督切实推动问题整改。先后对中央第十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十二届县委第1至14轮巡察未完成整改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专项监督,确保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见效。集中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紧盯整治重点,认真自查自纠,严肃监督检查,坚决制止违规吃喝行为,共发现问题126个,提醒谈话6人,问责4人,党纪政务处分3人。持续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坚决查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背后的责任、腐败和作风问题,共发现问题10个,提醒谈话24人。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督促各单位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工作作为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抓手,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求,强化监督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共发现问题64个,提醒谈话36人,问责2人,党纪政务处分18人,发出5份纪检监察建议书,推动建立和完善制度10个。

纠正偏差,重在“常”“长”,做实做细日常监督。盯紧公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完善及时发现问题的防范机制、精准纠正偏差的矫正机制,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强化节假日纪律作风监督检查。坚守重要节点,紧盯薄弱环节,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深化运用“单元制”监督检查力量,综合运用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交叉互查等方式,着力发现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转入“地下”吃喝歪风等问题,共发现问题64个,已全部移交相关单位进行整改,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6件,问责2人,党纪政务处分5人。常态化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一以贯之保持高压态势,统筹做好问题线索受理、研判、分流、督办等工作,强化对重点案件逐案攻坚。处置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3个,党纪政务处分1人。

坚持实践创新,着力提升监督质效。跳出惯性思维,深入思考和探索实践,推动监督工作常态化、近距离、可视化。开展“派单式”监督。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及各单位具有行业特点的重点工作任务,每月定期汇总梳理形成“重点工作任务清单”,下发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各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深入相关单位“照单”检查,进一步做深做实日常监督,有效做到“精准监督”,派发“重点工作任务清单”10期189个,有力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开展“体验式”监督,对乡村振兴工程建设领域开展“体验式监督”,成立工程项目招投标“体验式监督”小组,安排相关人员实地深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体验评标过程,近距离监督和发现监管薄弱环节、问题风险点,发现问题7个,组织专家咨询2次;对养老金问题整治开展“体验式”监督,深入社保、医疗等民生重点部门,对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联系服务群众等进行近距离体验,发现问题2个,提醒谈话3人。开展“蹲点式”监督,抽调15人组成3个监督检查组,对县土地储备中心、县地方公路管理站、县自来水厂3家二级单位开展为期16天的“蹲点式”监督调研,以查阅台账资料、个别谈话、延伸检查等方式,重点查找制度漏洞以及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履职尽责不到位等纪律作风问题,共计发现立行立改问题67个。开展“提级监督”,认真统筹组织各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开展提级监督工作,重点对村级集体资产较多、资金量较大、资源较广、村级项目工程较多、“两委”人员违纪较多、信访问题较多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实施提级监督。采取参加会议、入户调查、查阅台账、个别谈话、现场核查、随机走访等方式,着重查找隐藏在业务问题背后的纪律作风问题,共发现问题73个,提醒谈话54人,党纪政务处分1人。

3. 坚定不移惩治贪腐,坚决一体推进“三不”体系。利剑高悬,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紧不能腐的制度笼子、筑牢不想腐的思想堤坝,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按照省、市纪检监察机关的有关要求,制定出台《寻甸县纪委监委奖励实名检举控告实施办法(试行)》,细化工作流程,明确奖励范畴,鼓励群众实名举报,提高信访举报线索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查性。开展实名检举控告奖励2件2人,奖励金额合计800元。

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纪法效果显著。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和处理338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约谈函询、批评教育151人次,占总人次的44.7 %;运用第二种形态,给予轻处分、组织调整115人次,占34%;运用第三种形态,给予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34人次,占10.10%;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严重违纪违法涉嫌职务犯罪以及因其他犯罪被判刑人员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共计38人次,占11.2%。实现了惩处“极少数”,教育挽救“大多数”的政治和纪法效果。

认真履行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的协同责任,收到并上报市纪委专项办审核确定的自查和被查问题91件(自查问题80件,被查问题11件),移交县人民检察院处置2件,89件已全部办结。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实现案件查办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及时开展回访教育。对2020年处分期满的94名受处分人员开展回访教育,及时了解和掌握受处分人员的思想情绪和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帮助其提高认识,正视自己的错误,放下思想包袱,正确对待组织的处理。

严格按照“三个区分开来”,通过以点带面、县乡(镇、街道)联动等方式,扎实推进澄清正名工作。通过会议澄清、书面澄清、当面澄清等方式开展澄清正名29件30人,及时为被错告的党员干部公开澄清问题,最大限度消除了负面影响。

一年来,县纪委县监委共收到来信、来访、来电、网络、其他等信访举报共计358件(次),已全部按程序转办交办。办理中央第十巡视组移交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17件(次),办理省委第四巡视组移交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22件(次),已全部按程序办结。共收到293件问题线索,办结276件,其中:党纪政务立案184件196人,党纪政务处分183人,采取留置措施2件2人,移送司法3人,挽回经济损失393余万元。不敢腐的震慑不断强化,不能腐的笼子越扎越牢,不想腐的自觉持续增强。

4. 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坚决推动巡察高质量发展。

把准政治方向,凸显巡察监督作用。科学制定2021年巡察工作要点及年度巡察工作计划,准确把握政治监督的内涵和范围,围绕“三个聚焦”,盯住权利和责任、盯住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盯住职能责任、盯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突出的问题,严格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对照被巡察党组织的职能责任和“三定”规定精准发现问题。全年共开展三轮巡察,对11家涉煤单位,县疾控中心、县妇幼健康服务中心、16个乡镇(街道)学校医院及全县粮食购销领域开展专项巡;对8家单位开展巡察“回头看”;对10单位开展常规巡。前两轮共发现问题238个,移交问题线索13件,提出意见建议110条。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运用好巡察成果。十二届县委第十四轮、十五轮共反馈问题301个,完成整改285个,整改率为94.7%;制定整改措施782条,修改完善制度133项,挽回资金57.71万元。

强化机制管理,巡察提质增效。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巡察工作流程。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提升巡察发现问题及问题线索质量的意见》等13个制度。抓队伍建设。配齐巡察组专职人员,更新巡察人才库人员188人。组建巡察信息中心,编制6个,考核调动3人,为推进巡察信息工作注入新动能。完善巡察干部考核机制,推动巡察工作质效。严格按照《县委巡察组巡察干部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认真对照“四个坚持”的考核标准,对巡察主责主业工作完成情况开展考核,进一步促进了巡察干部尽职履责,增强了巡察政治效果。加强巡察业务培训,提升巡察干部能力素质。组织召开巡察业务培训会3次,培训人员161人;经验交流座谈会4次。巡察办(组)干部共参加省市培训会16场108人次,其中“以干代训”参加十届省委第十四轮巡视“回头看”、十二届市委第一轮巡察2次2人。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巡察推动解决民生实事,引导巡察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实行“巡察党支部+临时党小组+巡察组”模式抓好党支部工作,县纪委县监委第四党支部获得县委表彰“优秀党支部”称号、2021年昆明市“五星级”党支部(公式中)。强化巡察宣传,媒体采用巡察信息36篇;完成调研报告2篇。完成中央及市委巡视巡察指导督导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配合县委办做好省委第四巡察组对寻甸县开展巡视“回头看”工作。

5. 弘扬廉政文化,全面提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

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全县59家县直部门及16个乡镇(街道)党员干部集中观看《开尔行贿记》《失守的守门人》等警示片。结合寻甸县近年来通报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例,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党员大会等方式,全县各单位累计召开警示教育大会442场,15622人接受警示教育。督促全体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开展“知纪明规懂法”教育活动。深入全县74家单位开展“知纪明规懂法”宣讲46次,县纪委副书记受邀到县直单位、乡镇(街道)开展专题警示教育讲座15次,把党员干部学习教育融入日常、严在经常,在全县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中开展“知纪明规懂法”党纪法规测试,共1万余人受到党纪法规教育。

持续加强家风教育。要求各单位领导班子通过开展廉政家访,干部职工家属座谈会,谈心谈话等多种形式常态化开展“家庭助廉”活动,强化家庭与组织的沟通联系,近距离传递组织温暖,把严管厚爱做到“家”。全县各级各单位共开展家风教育活动287场,9788人受到教育。

做好阵地建设。选取彪文江等20个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对县警示教育基地进行改版升级。全年共有70批(次)(含村委会)1万余名干部群众到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在河滨公园制作廉洁文化宣传栏,鼓励党员干部树立良好家风,以家风建设带动党风政风建设;并通过《 这些饭局党员干部“不要吃不要喝”》《这样与上级交往,不可以!》《违规升学宴千万不要办!》等漫画,提醒广大党员干部不碰纪律红线,清白做人,干净干事,积极营造崇廉尚俭、风清气正的氛围。

加强宣传报道。围绕反腐倡廉主题,及时通过“清风寻甸”微信公众号发布廉政知识、相关文件及警示案例,积极撰写我县党风廉政建设特色亮点做法向各级媒体投稿,央级媒体采用4篇,省级媒体采用96篇,市级媒体采用196篇,倡导清正廉洁价值观,营造反腐倡廉良好氛围。

6. 从严加强自身建设,纪检监察铁军形象不断树牢。

切实增强履职本领。抓好纪检监察干部及党员的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学习教育工作。开展“短期速训”12次,“轮点实战”8人次,认真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以来会议精神、监察法、政策法规和其他党纪政纪法规等理论知识1123人次,结合县纪委县监委工作实际和工作计划,制定《2021年度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寻甸县村(社区)纪委、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专题培训班培训463人次,寻甸县纪检监察干部综合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培训60人次。

持续优化人员配置。选优配强县纪委县监委机关、派驻机构、乡镇(街道)纪委人员。提拔9人,交流任职14人,职级晋升10人,新招录公务员8名,增加补充合同制监察辅助人员8名。积极与县委、编办对接,成立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办公室信息中心,申请事业编制6名。干部队伍力量有效加强,结构更加优化,整体素质不断提升。

坚持刀刃向内。为进一步规范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促进纪检监察干部依纪依法履职尽责,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印发《寻甸县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暂行办法》,结合纪检监察工作特点,建立“负面清单”,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对照“负面清单”行为,为纪检监察干部日常工作的行为举止提供了看得见、摸得着的参照标准。今年以来,共受理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7件,核查省委巡视反馈问题2个。现办理完成6件,其中党纪立案2件,党内警告处分2人,批评教育1人,核查完成巡视巡察整改问题2个。

回顾一年的工作,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基础上,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当前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比较严峻。主要表现在:一些领域违纪违法案件依然易发多发;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痼疾在一些党员干部身上依然存在;少数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履行“一岗双责”意识还需要进一步增强;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屡禁不止;源头治理腐败工作还需要进一步深化;有效预防腐败的教育监督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对此,我们务必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引起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持续推动寻甸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 中国共产党寻甸回族彝族纪律检查委员会

2. 中共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信息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3人。其中:行政编制11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4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收入合计2,529.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29.7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2020年总收入2173.41万元)对比增加收入356.37万元,增幅16.4%,增加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变动及留置、巡察经费支出增加。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支出合计2,529.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89.78万元,占总支出的98.42%;项目支出40万元,占总支出的1.5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2020年度总支出2198.41万元)对比2020年度总支出增加331.37万元,增幅15.07%,增加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变动、人员增加相应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89.78万元。与上年(2020年度日常支出2129.38万元)对比增加360.4万元,增幅16.93%,增加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工资变动及公用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083.5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3.6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06.2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6.3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0万元。与上年(2020年度69.03万元)对比项目经费支出减少29.03万元,减少原因为上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减少。2021年度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主要用于留置案件办案经费支出。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29.7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2020年度支出2198.41万元,2021年度与上年对比增加331.37万元,增幅15.07%,增加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相应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19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9%。主要用于2011101-行政运行1919.46万元,2011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97.8万元,2011104-大案要案查处40万元,2011106-巡视工作46.55万元,2011199-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94.49万元。

2. 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 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 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 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 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2.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2%。主要用于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3.32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9.55万元。

9. 卫生健康(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 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 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 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 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 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 住房保障(类)支出128.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8%。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128.62万元。

20.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 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 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 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6万元,支出决算为21.58万元,完成预算的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9.78万元,完成预算的76.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万元,完成预算的6.92%。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和疫情影响公务招待费减少。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32.67万元,下降60.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6.06万元,下降56.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61万元,下降78.61%。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2020年基础上,2021年度未购置车辆(2020年购置价值24.98万元公务用车一辆),疫情影响公务接待费用降低。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78万元,占91.66%;公务接待费支出1.8万元,占8.34%。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7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9.7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纪检监察办案、巡察、监督检查督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 公务接待费支出1.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0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及其他相关部门纪检办案、监督检查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我单位单独公开“三公”经费公开网址为:  http://www.kmxd.gov.cn/c/2022-08-31/6166182.shtml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6.25万元,与上年(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6.35万元)对比减少50.1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在2020年基础上减少办公楼、食堂维修改造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培训费、会议费、差旅费、接待费、办案经费、巡察经费等支出。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924.1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19.47万元,固定资产404.04万元(原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6万元(原值),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7.2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0.8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924. 11

519. 47

404. 04

0

78. 23

0

325. 81

0

0

0. 6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5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度没有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 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政拨款资金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经费,即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

流动资产:单位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固定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

无形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拥有或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主要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

“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监督索引号53012901022201111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Copyright © 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滇ICP备07000700号-1 网站声明

来信请寄:中共昆明市纪委、监察委信访室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 邮编:650500

举报电话:0871-12388 举报网址:https://yunnan.12388.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