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于: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2-08-25 17:47:16
编辑:赵艳芳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11月9日至12月18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市卫生健康委党委开展了巡察。2022年1月20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向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 关于“聚焦中央和省、市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决策部署有差距”方面
(一)关于“政治站位不高,学习贯彻上级精神浮于表面”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党委会议“第一议题”制度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制定《2022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选题计划》,第一时间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要求,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个允许”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市委提出的“在6个方面当好排头兵”要求作交流研讨。2022年在审定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额工作中严格落实“两个允许”,已对有医疗服务收入结余的公立医院增核人员奖励资金。制定《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当好排头兵”大讨论大竞赛活动工作措施》,在全系统开展“当好排头兵”大讨论大竞赛活动。
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公文办理质量效率的通知》,加强公文审核,对公文出现照搬照抄上位文件内容超过60%、穿靴戴帽严重等文风不严不实问题的,严肃进行退文处理。
三是积极推动医改,与市医保局联发《关于参照云南省2021年省级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昆医保通〔2022〕14号)等2个文件,对全市公立医疗机构1311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了调整。
四是牵头制定《健康昆明行动2020-2030实施方案》。进一步整合“健康昆明”宣传资源,与腾讯公司合作完成了昆明市健康教育资源库平台搭建。
(二)关于“政治领导力不强,落实全市卫生健康工作缺乏韧劲”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牵头制定《昆明市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方案明确,到2022年底,全市100%县(市)区完成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提高县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加快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二是印发工作方案,召开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专项整改会,督促指导各县(市)区进行整改。印发《关于全市乡村医生队伍建设问题整改情况的通报》,要求各县(市)区再次聚焦问题,重点围绕落实乡村医生考核、推动引导乡村医生积极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考试、落实能力提升培训等方面开展整改。逐级向省卫生健康委、国家卫生健康委申请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指标。待指标下达后,及时组织转岗培训并完成注册工作。
三是加强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化平台建设,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关于“互联网医院设置审批不得设置医院级别的限定性条款,提高便民利民效率”的批示要求,印发《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互联网医院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目前已受理市级发证的4家医疗机构申报互联网医院审批事项。
四是印发《关于规范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和核酸采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规范了技术操作、人员管理、场所设置要求,有效降低“假阳性”风险。在现有检测能力基础上,实现全市核酸检测能力达单日单管100万管以上。
(三)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树得不牢,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措施不力”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和医疗健康为民理念不动摇,加强对公立医院监管力度,着力整治公立医院逐利性问题。与市医疗保障局联发《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文件并贯彻落实。印发《关于对健康昆明行风整治督导检查情况的通报》,委领导对行风问题突出的医院主要领导进行了约谈。印发规范工作通知,加强院内病历质量检查及抗菌药物管理,督促各医院对病历抽查中发现的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药等问题进行严肃整改。保持整治工作高压态势,印发《昆明市医疗机构不合理医疗检查督导工作长效机制的通知》。
二是坚持便民、利民、惠民出发点,成立电子健康码普及应用工作领导小组,积极推进电子健康码普及应用工作。
三是加强督促指导力度,推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印发专项整改方案,召开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整改会议,指导县(市)区做实签约工作。建立长效机制,每月组织开展电话随机回访,每季度深入基层社区和乡镇开展签约服务工作督导。
四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紧紧围绕实际,推动老龄健康工作。已向市政府上报召开市老龄委全体会议的请示,待市政府同意后组织召开。制定开展家庭病床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四)关于“存在畏难情绪,下沉医院解决问题不够扎实深入”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积极推进直属医院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市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中心一期工程(保健部分)项目,研究通过了《项目竣工结算评审报告》。积极协调市发改委开展项目调整概算。市二院新院项目的项目,施工围挡已完成,施工用电完成90%。市三院吴井院区扩建项目,暂不具备实施条件。待时机成熟时,积极向市委市政府请示,在原址启动医院扩建项目或重新选址建设。
二是按照《关于规范直属事业单位内设机构、临床(业务)科室设置和领导职数管理的通知》要求,逐一指导推进各单位内设机构和临床科室设置工作,已完成内设机构调整备案工作6家,临床科室规范设置工作1家。拟定《昆明市市属公立医院中层管理人员选拔管理办法(试行)》,规范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开展。
(五)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舆情把控存在短板”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印发了《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政务自媒体规范管理的通知》。将舆情分析研判纳入意识形态重点工作,与委直属各单位党委签订了2022年工作责任目标书。及时向党委报告负面舆情,按要求提请党委对舆情进行分析研判。举办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培训,提高专兼职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
二是建立舆情监测、预警、处置机制,与昆明报业集团掌上春城建立合作关系,对网络舆情实现“早发现、早报告”。印发《昆明市卫生健康系统网络舆情联动处置制度》,完善了舆情处置机制。指导基层稳妥发布疫情防控权威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对舆情高发领域、态势、原因及处置进行分析,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防范和化解负面舆情。
二、 关于“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和行业不正之风有差距”方面
(一)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认识有偏差”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要求,压实党委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印发《市卫生健康委党委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任务分工》,对所辖直属单位的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行业等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实行分管。
二是调整任务分工,纪检组组长对全委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履行监督责任,不直接分管直属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加大对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的支持力度,推动构建同向发力、协助联动的工作格局。
(二)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担当不够,部分下属单位不讲规矩问题突出”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印发《关于重申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工作纪律和要求的通知》,规范直属单位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目前,血液中心已废止返聘协议,原主任已退回返聘报酬。正在拟定直属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返聘管理办法。印发《2022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任务分工方案》,细化工作责任,加强对直属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下步将参照省、市级文件,印发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制度措施。
二是委党委书记、驻委纪检组组长、委分管领导到血液中心进行专题调研,召开中层以上干部大会,严明纪律规矩,重申巡察整改要求。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的通知》,督促血液中心严格预算管理,完善预算项目编制,强化预算执行约束,切实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正在组织直属各单位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的指导下,重新核定2022年云南昆明血液中心绩效工资。督促血液中心规范现有人员用工方式,认真做好编制外用工审批。
(三)关于“履行抓行风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印发《关于重申请示报告重大事项纪律要求的通知》,再次重申了请示报告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不报告就是违反党的纪律的工作要求。督促综合监督局及时将1名涉及违法的党员处理情况上报委党委。
二是持续深入开展行风整治,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印发《昆明市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实施方案》,与市医保局联发“关于贯彻落实《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文件”。开展病历抽查,组织专家论证会对过度诊疗、不合理用药等行为进行认定。对认定属实的,压实医院主体责任,由委领导约谈问题突出的医院主要领导并督促认真整改;情节严重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将医务人员贯彻执行《九项准则》情况列入年度考核、医德考评和医师定期考核的重要内容。督促医院严格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处方点评制度》,不断提高医疗质量水平。
(四)关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不敢较真碰硬,国有资产监管不力”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委分管领导到老年人活动中心开展调研,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推动整改。联合市财政局到市老年活动中心进行现场调查,督促其按财政评审价值,将网球场改造项目涉及的国有资产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内完成入账登记,并及时开展举一反三排查工作。
二是对直属单位房产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对各单位的自查情况进行逐一核实,待摸清底数后提出指导意见。对委机关出借的房产全部收回,做好专项管理。
(五)关于“对解决群众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抓而不实”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昆明市卫生健康系统信访事项办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各县(市)区、委直属各单位信访办理工作流程、行文答复格式。
二是完善信访工作分析研判机制,定期向委党委提请议题,分析信访工作形势任务、问题短板、解决措施。积极畅通投诉渠道,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医疗服务保障工作,满足群众就医需求。
(六)关于“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委分管领导、驻委纪检组长到市老年人活动中心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提出限时清退要求,重申了政治纪律和工作纪律。督促涉及退款的16名职工完成清退工作。
三、 关于“聚焦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缺位”方面
(一)关于“落实党员教育管理重大政治责任缺位”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压实基层党委教育管理党员的政治责任,将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纳入2022年党委工作计划要点,列入重点任务项目清单。与委直属各党委签订年度党建责任目标书,召开党建工作部署会,重申党员教育管理要求。专题对党员队伍建设情况进行分析研判。落实《昆明市从严从实监督管理干部实施细则(试行)》,针对2名退党(自动脱党)党员事项,责成市一院、市二院党委就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向委党委作出检查。针对“服刑党员”事项,责成相关医院党委对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向委党委作检查。为进一步压实党员教育管理政治责任,把“党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应给予党纪重处分的,按要求请示委党委”写入请示报告备案重大事项清单,从制度上进行规范。在“雷霆行动”中,组织开展违纪违法情况大起底排查,举一反三抓好整改。
(二)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系统思维缺乏”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对机关党务干部的培训指导。在党委会前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在机关党委会上对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工作、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云岭先锋”APP使用等重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对“云岭先锋”APP使用进行培训,指导督促支部2022年严格落实“智慧党建”要求,并对使用情况进行常态化通报。
二是将《昆明市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纳入党委会“第一议题”组织学习。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组织开展2021年直属单位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工作。经平时考核、实地考核、现场述职、民主测评、党委会研究等程序,向直属单位反馈了述职评议结果。
三是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三十条 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的配备,一般占机关工作人员总数的1%至2%”的规定,配齐配强专职党务干部。
(三)关于“党建重点工作推进不力”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党(总)支部分类定级工作的通知》,以直属单位党委为主体,对所辖党(总)支部进行全覆盖“过筛子”,开展分类定级。在直属单位党委研究确定定级初步结果的基础上,经党委会研究决定,按照“先进、中间、后进、软弱涣散”四类进行了分类定级。
二是完成5家民营医疗机构“三空”党组织整改,其中:昆明重阳老年病医院党支部因医院注销,同步撤销医院支部。昆明军都三三九医院党支部因医院更名,党组织同步更名为昆明中研甲状腺中西医结合医院党支部,现有党员6名,运转正常。昆明梦想医疗美容医院党支部待转入党员后规范运转。昆明普健金福地医院党支部现有党员4名,运转正常。昆明甘美鼓楼医院党支部因医院注销,同步撤销医院党支部。积极推进“两个覆盖”,对86个未建立党组织的民营医疗机构,已全部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党的工作覆盖率达100%。下一步通过“四建并举”工作举措,力争党组织覆盖率每年提升5-10个百分点。
三是配合市委组织专班对8家公立医院开展调研,将党务干部职称问题写入调研报告报市委组织部。
(四)关于“落实党管人才有差距”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坚持党管人才,加大人才培养引进工作力度。用足用好人才政策措施,落实《“春城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实施办法》,持续开展“春城名医”人才培养专项。向市政府申请审议《昆明市贯彻落实云南省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的三十条措施任务分解》(送审稿)。2022年挂网公开招聘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164个,其中本科岗位28个,硕士及以上岗位128个,博士岗位8个,共计232人。年内计划完成人才引进130人,目前已引进12人,其中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名、博士1名、博士后1名、省“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入选人才2名。使用专项事业编制招聘“双一流”毕业生18名,其中博士9名。申请办理高级专家延迟退休4人。
(五)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不实”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机关党委督促各党支部再次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要求。涉及出差期间采用“分身术”参加支部组织生活的2名党委班子成员,在所在支部党员大会上进行表态发言。
二是机关党委督促受处分1名党员在所在支部年度组织生活会上作检查,对支部党员进行警示教育。另1名受处分党员因职务变动,已在单位党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作自我批评。下一步,将继续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会前谈心谈话制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是严格落实《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增强开好民主生活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召开了市卫生健康委党委班子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生态环保督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市委第六督导组2名同志全程参加并给予了肯定性点评意见。召开了党委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市纪委第三监督检查室、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负责同志参会并进行了点评,提出了要求。3次民主生活会用好了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坚持了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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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员会
2022年8月25日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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