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石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石林县监察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石林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2-08-24 17:50    发布来源: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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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石林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石林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石林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国共产党石林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与石林彝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中国共产党石林彝族自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为县委工作部门,设在县纪委,负责组织开展全县巡察工作。

中国共产党石林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主要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石林彝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施监察。一是监督: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是调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三是处置:依据相关法律对违法公职人员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

中国共产党石林彝族自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县委巡察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服务、保障等职责和市委巡察工作的协调联络;县委巡察组承担巡察任务,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以来,石林县纪委监委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为石林打造国际知名旅游目的地和现代特色农业基地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坚定不移强监督,保证政令畅通;三是持续高压反腐败,净化政治生态;四是持之以恒抓作风,优化发展环境;五是铁腕执纪护民利,厚植执政基础;六是从严从实铸铁军,树立良好形象。

在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下,石林县纪检监察工作迈出新步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在全市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石林县排名县(市)区第一。2021年石林县纪委监委被昆明市委市政府表彰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机关党总支被中共云南省委授予“云南省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石林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石林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0人。其中:行政编制12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4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备注:中国共产党石林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没有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资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石林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收入合计1,921.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13.55万元,占总收入的99.6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7.72万元,占总收入的0.40%。与上年对比本年收入增加307.31万元,比上年增收19.0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00.31万元,比上年增收18.62%;其他收入增加7万元,比上年增收972.22%。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人员比上年净增18人,拨入经费相应增加;二是本年增加留置点建设尾款收入,上年无,故财政拨款收入相应增加;三是本年其他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石林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支出合计1,901.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25.74万元,占总支出的90.77%;项目支出175.50万元,占总支出的9.2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本年比上年支出增加349.12万元,增支22.49%。其中基本支出本年比上年支出增加216.62万元,增支14.35%;项目支出本年比上年支出增加132.5万元,增支308.14%。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基本支出增加,人员比上年净增18人,相应经费支出增加;二是项目支出增加,2020年无留置场所改造建设经费支出,本年支出付尾款,故项目支出大幅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石林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25.74万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216.62万元,增支14.36%,主要原因分析:本年比上年增加18人,相应经费支出均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11.5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5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14.1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41%。人均人员经费15.27万元,其中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4.69万元;人均日常公用经费2.12万元,其中人均办公费0.18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石林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5.50万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增加132.5万元,增支308.14%,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无留置场所改造建设经费支出,本年支出付尾款,故项目支出大幅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项目支出共两大类一是留置场所改造建设支出;二是常规工作经费支出。全年项目支出175.50万元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及省级配套资金含上年结转共65万元、留置场所建设专项经费48.31万元、留置工作经费34.34万元、巡工作经费19.85万元、县委案件查处协调小组、县委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工作经费6.31万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经费1.69万元。项目支出经费保障留置工作、巡工作、案件查处、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正常开展。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石林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98.3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5%。与上年对比增加346.82万元,增支22.3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30万元,增支23.69%;项目支出增加132.5万元,增支308.14%。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基本支出增加,本年比上年同期增加18人,相应经费支出增加;二是项目支出增加,2020年无留置场所改造建设经费支出,本年支出付尾款,故项目支出大幅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31.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96%。主要用于基本支出1456.3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245.09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11.29万元;项目支出175.50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1.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2%。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其中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支出140.2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1.43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4.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2%。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石林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3.00万元,支出决算为16.56万元,完成预算的38.5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96万元,完成预算的77.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60万元,完成预算的10.41%。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控制经费开支,且受疫情影响,压缩部分外出公务,费用减少。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39万元,下降2.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15万元,下降1.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4万元,下降8.49%。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且受疫情影响,改变办事模式,压缩部分外出公务,费用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96万元,占84.28%;公务接待费支出2.60万元,占15.7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9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3.9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保障纪委监委机关、县委巡察机构执行公务活动;督查、督办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开展信访件办理、案件查办;到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工作、报送材料、办理业务;开展基层工作调研、支农联系点工作等产生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6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6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9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石林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1.2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8.06万元,减支15.26%,主要原因分析:执行厉行节约,控制经费开支,且受疫情影响,改变办事模式,压缩运行经费,费用相应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纪委监委机关、县委巡察机构、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公务活动产生所需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设备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宣传费、设备购置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石林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2,068.5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50.32 万元,固定资产501.2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6.97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36.8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20.2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068.52 

1550.32

501.23

248.21 



253.02



16.97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8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石林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主要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决算公开:是指经本级人代会或人大常委会批准的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准后二十日内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并作相应说明;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并作相应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监督索引号53012670322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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