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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纪委监委关于推荐评选云南省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公示

来源于: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2-08-24 17:25:19

编辑:赵艳芳

根据省纪委省监委、省人社厅《关于开展云南省纪检监察工作先进表彰活动的通知》要求,昆明市纪委监委组织开展了云南省纪检监察工作先进推荐评选工作。经研究,确定昆明市纪委监委等3个单位为云南省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对象、王玉萍等7名同志为云南省纪检监察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对象、王维等10名同志为云南省纪检监察工作嘉奖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

一、 评选条件

严格落实党中央对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坚持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将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及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作为衡量标准,确保先进性、代表性、时代性。

(一)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突出抓好党的政治建设,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准确把握纪检监察机关在党的自我革命中的职责任务,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工作突出、业绩显著,在“四个进一步探索”中,提升云南辨识度、贡献率和云南成色,赢得党员群众的拥护。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严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在强化自我监督、自我约束上作表率。

(二)先进个人的基本条件

对党忠诚,信念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始终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热爱纪检监察事业,紧紧围绕工作大局履职尽责,坚持原则、敢于善于斗争,精准使用、熟练运用纪法“两把尺子”,在监督执纪执法等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作出突出贡献。坚持实事求是、守正创新,带头遵规守纪,保持谦虚谨慎,得到党员群众广泛认可。

(三)嘉奖的基本条件

忠诚坚定、担当尽责,作风务实、埋头苦干,履行职责成效显著。有正确的政绩观、群众观、事业观,坚持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坚守岗位、无私奉献,甘做为民服务“孺子牛”、创新发展“拓荒牛”、艰苦奋斗“老黄牛”。

二、 推荐对象名单

(一)云南省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对象(3个)

昆明市纪委监委

昆明市纪委监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

呈贡区纪委监委

(二)云南省纪检监察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对象(7名)

王玉萍 昆明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

李 江 昆明市呈贡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

王 菲 昆明市五华区纪委常委、区监委委员、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

徐智新 昆明市盘龙区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主任

李永辉 昆明市晋宁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

周洪涛 昆明市石林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

杜 娟  昆明市官渡区监委委员

(三)云南省纪检监察工作嘉奖推荐对象(10名)

王 维  昆明市纪委监委第十四审查调查室主任

王国青 昆明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

郝 丽 昆明市安宁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主任

杨海莲 昆明市西山区纪委常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

文 俊 昆明市东川区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四级主任科员

薛 丽 昆明市富民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一级科员

符开阳 昆明市宜良县纪委常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

秦正琼 昆明市禄劝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

何后学 昆明市寻甸县监委委员、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

马韵礼 昆明市嵩明县监委委员、第五纪检监察室主任

公示时间为2022年8月25日至31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公示期间,如认为公示对象有不适宜受表彰的情况,请向昆明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反映,联系电话:0871-63175452。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2022年8月24日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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